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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明
1.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官方网站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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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注册
1.设计机构使用邮箱和密码注册账户。如因设计机构注册账户或使用该账户等问题导致我方涉诉、涉仲裁或遭到任何行政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我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设计机构追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涉诉、涉仲裁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仲裁费用及任何行政罚款及第三方索赔等,设计机构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设计机构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2.设计机构可随时改变设计机构账号的密码,我方或设计机构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设计机构帐号或设计机构账号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我方会立即关闭账号追查相关原因,设计机构应立即自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我方并配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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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保护
1.本站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或分享用户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1 事先获得设计机构的授权;
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要求;
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1.5 为维护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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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在不透露单个设计机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有权对整个设计机构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设计机构数据库进行非商业上的利用。
四、设计机构管理
设计机构使用各项服务时应符合适用于相应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设计机构承诺:
1.您在网站的所有行为都须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在网页上或者利用网页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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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设计机构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本站将有权不经通知而单方面采取限制使用、注销用户等措施。设计机构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
1.设计机构和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一致同意有关本条例以及使用本网站的服务产生的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2.如本条例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条例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