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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

红土创新广场(暂定名)

1.2 招标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监督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1.4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中心区东南部, A16#-A17#地块(科苑南路与海德三路交汇处的东南角),用地东临科苑南路、南临海德三路、北临滨海大道,处于金融核心区南区的门户位置。

项目总用地面积10438.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819.97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618.73平方米。两地块占地面积分别为4741.22 平方米(A16#地块)及4078.75平方米(A17#地块),中间以一条规划路分隔。建筑容积率:容积率≤12.28,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108300平方米,其中办公963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220平方米),商业12000平方米。 建筑高度:A-17:塔楼≤230米,裙房≤18米;A-16:高度≤16米。

1.5 招标目的

本次活动目的在于通过公开的招标机制集思广益,借助后海中心区独特的中央商务区地理区位及环境品质优势,结合集团的宗旨和企业价值,设计建造一处与环境及城市关系密切、科技和美学并重、标识性独特持久、细节与气质鲜明的企业总部(国际通用甲级写字楼设计标准)。同时体现出项目作为金融机构类总部大楼的形象和信誉品质,并映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诚笃、务实、创新、以人为本”的企业精神。

1.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红土创新广场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建筑专业扩初设计

1.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2. 设计费

2.1 设计费

2.1.1  本项目设计总费用上限为人民币200元/平米。其中包含建筑、景观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幕墙方案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方案设计估算,以及设计总体协调等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1.2  各个阶段设计取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相应比例划分。

2.2 设计取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中标候选人签订设计合同前,各联合体成员(包括施工图设计单位)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应费用。

2.3 设计费分配比例

设计费分配比例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3. 招标方式、规则及日程安排

3.1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

3.2 招标规则

招标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公开报名、资格预审;第二阶段:方案设计竞标。

3.3 日程安排

 

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周期

2014年1月21日—2014年2月12日下午5点前

资格评审

2014年2月13日

公布评审结果

2014年2月14日

发出《投标邀请函》

2014年2月17日

投标人提交投标确认函

2014年2月18日下午5点前

项目答疑会、现场勘查

2014年2月18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014年3月31日下午5点前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4. 报名及资格预审

4.1 报名条件

4.1.1  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和设计联合体均可报名。报名的设计单位均须在国内具有超高层设计经验(包括在建及已建成),不要求有国内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1.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连同其它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联合体获得设计合同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设计声明》,指定设计牵头人,明确各方工作权责和内容,以及各方分配的合同金额等,此声明将作为合同附件。

4.2 报名文件

4.2.1  报名表(见附件六)

4.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六)

4.2.3  报价函(见附件六)

4.2.4  公司营业执照/ 资质证明(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4.2.5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情况表

(主创设计师必须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超高层设计经验)

4.2.6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4.2.7  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2.8  投标人业绩清单(重点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超高层办公楼或综合体项目, 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盖章签字页复印件为准)

4.2.9  质量、服务承诺条款

4.2.10 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需要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填写报名表, 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五)

☆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4.2.11 本项目设计基本构思(深度不做限定),其中须清楚表达建筑设计的理解、 思路与概念。

 ☆  以上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4.3 报名文件递交

4.3.1  报名文件应为A4尺寸简装本2份。

4.3.2  报名文件应于规定时间递交到招标单位。

4.4 资格评审

4.4.1  资格评审委员会由规划主管部门邀请确定的专家5人及招标人代表2人共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细则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4.4.2  资格评审委员会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工作,评审组长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4.4.3  资格评审原则

1) 设计团队建筑设计方面的业绩(近5年内超高层办公楼项目);

2) 设计团队构成及主创设计师的职业经历;

3) 公司综合实力及信誉;

4) 项目设计基本构思,特别是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思路

4.5 资格评审结果

4.5.1 资格评审委员会最终评选出8家投标人作为邀请单位参加投标,同时选出2家备选的设计单位。(其中8家邀请单位国内外名额分配为:国内5家,国外3家,备选单位不做要求)

4.5.2 招标人将于2014年2月17日向评审确定的8家入围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此8家入围投标人作为方案设计竞标阶段被邀请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可自愿原则参加。

4.5.3  8家入围投标人收到邀请函后,须在2014年2月18日下午5点前以传真形式或书面形式提交投标确认函,规定时间递交投标确认函,未按时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备选的投标人依序替补。

5. 方案设计竞标

5.1 投标文件及递交

5.1.1 投标文件形式包括文本文件、展板、电子文件(CD/DVD光盘)、模型

5.1.2 投标文件包括应包括建筑设计等技术图纸,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5.2 方案评审

5.2.1 方案评审委员会由规划主管部门邀请确定的专家5人及招标人代表2人共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细则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5.2.2 方案评审委员会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工作,评审组长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5.2.3 方案评审原则

1) 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2) 符合招标任务书要求;

3) 方案的原创性;

4) 实用、经济、美观、环保;

5.3 方案评审结果

5.3.1  方案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前三名优胜方案推荐给招标人,原则上第一名为中标单位。招标人在充分尊重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结果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技术等因素经过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如第一名投标单位未中标,可额外获得RMB 40万元的补偿费。

5.3.2  邀请投标人如果未中标,但是提交的竞标成果文件经审查为有效的文件,国内邀请投标人可获得RMB 30万元成本补偿费,国外邀请投标人的成本补偿费,考虑其交通、人力等费用的差别,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适当予以提高。其他投标人不再另作补偿。

5.3.3  补偿费在方案评审结果公布后60日内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以上费用的税金由投标单位承担。

5.3.4  设计单位参加竞标的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6. 资料索取

相关资料请点击附件下载

7. 联系人

招标单位: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2101号

联系人:黄先生

邮编:518048

电子邮箱:ykhuang@szvc.com.cn

电话:0755-86270585/15914015640

传真:0755-2167441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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