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科龙城广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活动,相关规定及竞赛事宜公告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7条招标奖励及设计补偿金第1点: 原文中 “第一名为中标人,中标人获得本项目方案设计合同(300万元人民币),第二名获得30万元人民币补偿金,第三名获得20万元人民币补偿金。补偿金将于招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变更为 “第一名为中标人,中标人获得本项目方案设计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中标人需在后期将中标方案深化并达到方案报建的成果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第二名获得30万元人民币补偿金,第三名获得20万元人民币补偿金。补偿金将于招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4-09-05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