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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招募详情

1.项目背景 :

坪山新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力图打造“科学发展示范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深圳新的区域发展极”。作为深圳城市五个副中心之一,坪山中心区是全市十五个重点开发建设区域之一,也是新区核心功能场所和实现新区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地区,将承载高端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职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地位。 中心区发展单元规划、法定图则等相关规划将中心区划分为商务办公、生活服务及行政文化三大主题功能区,半月环公园正是串联三大主题功能区的空间骨架,也是中心区最重要的公共活动空间。《坪山中心区概念规划国际咨询》中提出了“生态+文化”的半月环公共空间发展理念。公园性质为城市公园,规划预期是以绿廊形式,形成地方魅力场所,成为营造地方文化环境特征的重要载体,是坪山中心区的绿肺,市民健身、休闲游玩的重要场所。 半月环公园及其周边地区开发建设在相关规划指导下有序推进。目前已建成行政中心、中心公园、大工业区体育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及招商花园城、万科金域缇香等高端生活服务设施;文化综合体项目正在建设;正山甲、飞东等多个城市更新项目也在快速推进。

半月环公园现状及周边用地情况详见任务书第一阶段任务书。*任务书附件资料请有意设计机构致电或邮件向组织单位索取下载密码。

半月环公园项目拟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4亿元人民币,其中建安费2.04亿元。

2.竞赛内容: 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竞赛需提出公园概念规划设计及建设模式策略;第二阶段竞赛提出公园景观设计及建设投资估算。 中标单位将承担公园整体方案设计及第一期建设范围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和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3.竞赛规则 :

3.1 第一阶段——公园概念规划设计阶段

1)本阶段竞赛采取全球公开报名、自由参赛的方式,不设资质限制,境内外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的设计单位根据竞赛文件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按时提交竞赛成果。主办方将组织评审专家评选出前10名设计单位并给予相应奖励。排名前5名的设计机构将入围进入下一阶段的方案设计竞赛。如前5家有退出第二阶段竞赛的,则按排名顺序,由第6~10名依序替补。

3)不接受5家入围单位以外的设计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竞赛设计(依序替补进入第二阶段的设计单位的除外)。

3.2 第二阶段——公园景观设计阶段(暂定)

1)根据确定的第二阶段任务书要求,第二阶段参赛单位须具有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若参赛单位不具备资质,则需要与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入本阶段的设计竞赛。

2)五家入围单位按照竞赛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交第二阶段的成果文件,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3)获得第二阶段设计竞赛一等奖的设计单位或设计联合体为中标单位。

4)由中标单位进行设计成果整合和深化,并将承担公园整体方案设计及公园第一期建设范围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和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3.3 每家入围设计单位只允许提交一份设计成果。

3.4 坪山新区管委会拥有本次参赛单位参赛成果的知识产权。

4.报名要求及报名文件:

4.1 第一阶段报名采用国内外公开报名的方式,不设资质门槛限制,鼓励跨地区、跨专业组成联合体参赛,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报名。

4.2 每个单位在竞赛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均只能报名参赛一次。在第一阶段被淘汰的设计单位不能参加第二阶段竞赛。已报名的设计单位不可再和其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报名, 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重复参赛。

4.3 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赛的,需提交《联合体参赛协议》,协议中应约定各成员在竞赛各阶段中所承担的工作及酬金分配比例等事宜。

4.4 报名文件及第一阶段成果文件要求: 报名文件应包括:

1)参赛报名表(附件一)附件一:报名表

2)参赛单位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彩色);

3)联合体参赛协议(选用,附件二)附件二:设计联合体协议书

4)报名单位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证明书。 以上报名文件单独成册,并列目录。规格应为A4尺寸,一式3份,同时提交一份电子文件。 第一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4.5 报名文件的递交:

1)所有参赛者于2015年9月20号前将参赛报名表等报名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psbanyuehuan@126.com

2)报名资料的纸质文件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承办单位。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规划国土事务中心826室;收件人:苗芬芬;联系电话:0755-28297842。

4.6 主办方对参赛单位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审查。

5.评审规则:

5.1 第一阶段的评审规则:

1)由主办方确定9名专家组成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其中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代表3名,专家6名。专家的专业背景包括城市规划与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方面。评审委员会主席主持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席通过推举产生(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代表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主席),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2)第一阶段竞赛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除文件正本外,文本中任何地方不得出现设计单位的名称、标识等可识别信息,违规者即为废标。

3)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单位提交的报名文件及第一阶段成果文件进行审核、评选,选出前10名,并排序。

4)前5名设计单位进入第二阶段的竞赛阶段,如5家入围单位有退出的,则按排名顺序,由第6~10名依序替补。

5.2 第二阶段的评审规则:

1) 由主办方确定9名专家组成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

2)第二阶段竞赛采用明标方式进行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要求讲解方案思路并回答评委疑问。

3)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对5家入围单位提交的第二阶段成果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并对获得一等奖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4)获得一等奖的设计单位为中标单位。

5.3 评委会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评审:

1)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2)符合竞赛设计任务书要求;

3)理念原创性;

4)方案可实施性;

5)可持续的低碳环保设计、建设、运营原则。

5.4 评审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并由评审委员会主席裁决。 5.5 设计竞赛接受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具体监督方案另行制定。

6.奖金:

6.1 第一阶段的奖金:第1至5名入围下一阶段竞赛,不给予奖金奖励;第6至10名 5万元/家。

6.2 第二阶段的奖金:一等奖(1名)授予后续设计合同,不给予奖金奖励;二等奖(2名)20万元/家;三等奖(2名)10万元/家。

6.3 上述奖金均含税,获奖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的完税发票。奖金在每个阶段评审结果公示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

6.4 参赛单位参赛的所有费用自理。

7.中标设计费取费标准:

中标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其他调整系数1.2,竣工图编制8%,浮动幅度值-10%,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占比例为3:2:5。使用差额法计算最终的设计费。 中标设计单位承担公园整体方案设计及公园第一期建设范围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和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公园整体方案设计费确定为237万元(包干价)。公园第一期建设范围暂定为龙坪路以东区域,初步设计费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概算批复中建安费为计价基数,施工图设计费以工程审计结算价为计价基数计费。

8.竞赛日程:

第一阶段
2015.9.10 第一阶段竞赛公告
2015.9.22 报名截止
2015.9.23 现场踏勘、答疑(参赛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承办单位提供相应协助)
2015.10.23 竞赛成果提交
2015.10.27(暂定) 第一阶段评审会
2015.10.30 第一阶段评审结果公告
第二阶段(暂定)
2015.11.6 专家研讨会
2015.11.20 发放第二阶段设计任务书、现场踏勘及答疑会,并提交《参赛确认函》
2015.12.18 第二阶段竞赛成果文件提交(提交地点另行通知)
2015.12.22 第二阶段评审会
2015.12.28 第二阶段评审公告

9.成果文件的有效性:

9.1 第一、二阶段的竞赛成果文件如若被2/3以上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赛成果文件将视为无效:

1)提交竞赛成果文件截止日后,擅自更改设计内容的;

2)第二阶段未按要求签署和递交《参赛确认函》的;

3) 竞赛成果文件逾期送达的;

4)未按设计任务书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设计任务书》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最终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5)竞赛成果文件非原创、明显抄袭、已经发表过或经2/3以上评委认为与其他同类作品雷同的;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赛,未向主办方提交《联合体参赛协议》的;联合体成员不符合要求或通过资格评审后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7)在第一阶段参赛文件、汇报文件中除正本图册外出现与设计内容无关的标识符号或明示、暗示设计方身份的文字、声音或图形的;

9.2 无效参赛文件由设计单位在收到通知后10 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的无效参赛文件,由主办方作报废处理。

10.版权及相关法律:

10.1 所有参赛成果文件在评审后不退还设计单位;中标单位与主办方签订设计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完成设计工作,主办方支付完相应阶段的设计费后,其设计成果的有关著作权的相应权益归该主办方所有,设计方拥有署名权。

10.2组织单位有权使用参赛成果文件进行出版和展览,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参赛成果文件。

10.3 所有提交的参赛成果文件内容均应由参赛的设计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参赛活动的资格,并由侵权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4 主办方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所有技术基础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5 适用法律:本次公开竞赛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竞赛工作和所有参赛成果文件适用中国法律。

10.6 保密:组织单位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参赛成果文件后,应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评审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主办方或政府有关部门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参赛成果文件,否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1.资料索取

竞赛文件、报名表格及其他附件,请点击以下网站下载: http://www.szdesigncenter.org 报名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提交邮箱: psbanyuehuan@126.com

12.其他注意事项 :

12.1 本次竞赛活动使用中文为官方语言,国外参赛单位的设计文件应采用中英文对照格式。中英文表述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12.2 主办方有权适当调整活动日程安排。如有改动,将提前一周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12.3 报名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设计单位,均视为已同意本竞赛文件的所有约定内容。

12.4 第二阶段竞赛中标单位应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入选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工作,而后签订设计合同,并确保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始终参与本项目工作;境外设计单位应确保有境外机构的人员参与、签名和加盖机构印章。

12.5 如中标单位未能遵守本竞赛文件的有关规定,则主办单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并可将设计合同授予排名其后的获奖设计单位,甚至重新组织竞赛。

12.6 本竞赛文件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13.联系方式 :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管理局

承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国土事务中心 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联系人:苗芬芬 电话: (86)755-28297842

电子邮箱 :psbanyuehuan@126.com

资料发布网站:http://www.szdesigncenter.org

坪山新区政府在线 :http://www.psxq.gov.cn/

竞赛专用微博: http://e.weibo.com/szdesigncenter

竞赛专用微信:shenzhen-design(可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

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管理局

主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管理局

承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国土事务中心
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