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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招募详情

1.项目名称

深圳市轨道交通6号线长圳车辆基地规划设计及长圳车辆段上盖物业综合开发建筑设计

2.项目概况

2.1  长圳车辆基地位于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用地性质以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总用地面积约110.65公顷,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230万平方米。

2.2  长圳车辆段地块位于长圳车辆基地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31.44公顷,容积率约2.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其中:车辆段上盖约17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约1.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建安投资约8亿元;白地约14.44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约3.8,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

3.招标内容

3.1  根据法定图则调整方案对长圳车辆基地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对长圳车辆段地块白地进行概念设计,特别是站点两旁商业设计、交通组织、与规划地铁18号线相交换乘方案以及优化长圳车辆段工艺设计布局等,以确保上盖物业与站点、站点与站点之间的无缝连接,把价值发挥得最大。

3.2  结合上述成果对长圳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节能设计、室外总体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公共配套设计及可能有的红线外与各项市政管线接口设计等)。建筑方案设计中需充分考虑长圳车辆段盖上盖下的关联性,并考虑好与周边白地的整体关系,使后续6号线车辆段的施工图设计、建设和动工能顺利开展,并促进6号线沿线综合物业开发顺利开展。

3.3  与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的配合及设计调整工作。

3.4  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设计咨询,报批报建所需的评审资料、会务及协调工作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4.3 投标人可采用联合体(不限境内外)形式报名参加本次项目招标,以联合体报名的合作双方需符合以下要求:

4.4.1  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4.4.2  联合体合作双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详细注明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

4.4.3  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建筑设计顾问及注册建筑师人数在50人或以上。

4.4.4  联合体牵头单位主导项目工作进程,且应为国内一方,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工程经验:

4.4.1  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2000年1月1日以来,在内地或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独立承接或作为牵头单位承接过TOD模式的综合开发建筑设计项目最少一项。(TOD是“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主要是以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及巴士干线的站点为中心,以400—800米为半径建立集工作、商业、文化、教育、居住等为一体的城区,以实现各个城市组团紧凑型开发的有机协调模式。)

4.4.2  国内投标人2000年1月1日以来,在内地或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独立承接或作为牵头单位承接过TOD模式的综合开发建筑设计项目最少一项。

4.4.3  投标人2000年1月以来,具备以下工程经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建筑设计;

4.4.4  投标人2000年1月以来,具备以下工程经验:总建筑面积在100万平方米及以上商业综合体项目的详细规划。

4.4.5  相关项目具备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计阶段及施工配合阶段的设计业绩。

4.4.6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并提供有关项目的业主方的联系人和电话,原件备查。

4.5 常驻人员要求:在深圳市有常驻的服务机构,常驻人员30人以上(提供深圳本地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社保证明)。

4.6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从投标人资质、项目经验、拟出任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等方面进行评分,选取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邀请参加投标, 同时选出3家备选投标人,如邀请的投标人退出,则备选的投标人依序替补。未被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资格预审后经邀请并提交的设计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有效设计成果的投标人,其设计补偿费总价为150万元,其中第二名设计人设计补偿费60万元,其他受邀的投标人设计补偿费各为30万元。

6.投标周期

从发布招标文件后,不少于50个日历天。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59 16 09 时至201510 16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www.szdesigncenter.org 获取。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10 16 17 0 分,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8号雕塑院B座圆筒一楼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料下载

附件一: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二:设计要点 附件三:法定图则及地形图 附件四:项目资料(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仅供参考) 附件五:规划设计指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4

联系人:綦工

联系电话: (86)755-23882705

电子邮件:qichao@shenzhenmc.com(发邮件后请电话确认)

组织单位: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8号雕塑院A座303室

联系人:陈工 岳工

联系电话:(86)755-83243435

电子邮箱:scd-competition@szdesigncenter.org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
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