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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招募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招标人为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

2.2 项目地点: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沙河街道,深南大道以北,沙河东路以东,与名商高尔夫球场隔路相望,用地东侧为沙河街,北侧为新塘街,南侧为新中路及明珠路。项目中部有南北向的浣沙路及东西向的规划路将项目用地划分为四个地块。

2.3 项目规模:

2.3.1 更新单元基本情况:

总用地面积106624.3平方米,其中:

①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6768.9平方米,01-01地块、01-02地块、02-01地块、02-02地块、03-01地块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37400平方米,其中住宅1866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47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合计71000平方米,商务公寓69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0800平方米(含18班幼儿园4800平方米),允许建设24000平方米的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2689.6平方米。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建设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公园绿地。

更新单元中01-0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7153.5平方米,容积率5.13。01-02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7681.0平方米,容积率4.17。02-0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24991.2平方米,容积率6.23。02-02地块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1262.3平方米,容积率5.06,2-03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460.6平方米。

03-0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794.1平方米,容积率0.83。3-02-1地块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0211.7平方米,3-02-2地块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017.3平方米,

2.3.2 项目分期:

01-01地块、02-01地块、03-02-1及03-02-2地块为本项目一期工程,01-02地块、02-02地块、02-03地块、03-01地块为本项目二期工程。

2.4 招标范围

本次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后确定的中标单位,其合同设计范围包含:

2.4.1 以设计总包的形式完成包含项目整体规划及方案设计,一期工程的报审建筑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

2.4.2 一期工程所有专业的技术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绘制竣工图四个阶段的设计工作及报建、超限审查等所需的一切技术文件和图纸。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绿色建筑要求达到二星。

不包括幕墙深化设计、环境深化设计、智能化深化设计、燃气设计、基坑支护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标牌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市政道路设计及交通专项设计,但包含以上设计工作的配合工作,配合工作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配合工作的费用。

3.招标日程安排

招标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名及资格评审阶段,第二阶段为方案设计竞标阶段。

时间

事项

第一阶段

自2015 年10月13日起7日 报名周期
报名截止日后7日内 召开资格预审会议
资格预审会议后3日内 公布资格评审结果
公布资格预审结果后5日内 发出投标通知书
发出投标通知书后3日内 投标人以传真方式递交投标确认函

第二阶段

投标确认后3日内 招标人召开项目介绍会及项目现场踏勘,并正式进入方案设计竞标阶段
正式进入方案设计竞标阶段后 35 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 以上列明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工作日,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外和境内独立机构组成的设计联合体,且至少一方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3投标费用承担:投标人自行应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招标文件

6.报名文件递交

6.1 递交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21日下午17时30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3楼设计工程部李工,电话0755-86090512。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

7.1资格预审

(1)报名文件应于2015年 10 21 日17:30前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到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见第7条)

(2)资格评审委员会组成 资格评审委员会由专家5人及招标人代表2人共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细则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3)资格评审委员会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工作,评审组长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4)资格评审原则
1)设计团队的业绩,特别是以往城市综合体规划设计方面的业绩;
2)设计团队构成及主创设计师的职业经历;
3) 项目设计基本构思,特别是对本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的理解及思路。

(5)资格评审委员从所有的报名投标单位中筛选5家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未被邀请的投标人将不能投标。

8.方案评审

8.1 方案评审准备

(1)开标时间:按投标截止日期后3天之内开标,开标结束的次日公布开标结果。

(2)开标地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开标。

(4)开标会议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完整。

8.2 方案评审

(1)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的要求对方案进行评审。评标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与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5人,招标人2人组成资评标委员会,进行方案评标。

(2)方案评审原则: 1)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2)符合招标任务书要求; 3)方案的原创性; 4)实用、经济、美观、环保;

9.定标及设计补偿费

9.1方案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投票的方式对各投标方案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方案评审委员会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将分别获得50万元人民币成本费;第四、第五投标人将分别获得40万元人民币成本费。成本费为税前费用,投标人应提供中国境内的完税发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支付成本费。方案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未达到本次招标设计工作深度及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成本费。

9.2中标通知书(附表一)发出之日起7天(日历天)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9.3中标人拒绝或者放弃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9.4中标人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工程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深圳城市设计促进中心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3楼设计工程部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6090512

电子邮件:358280483@qq.com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