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竞赛 >
  2. 招募详情

1.特别条款

坪山新区中心区半月环公园建设工程设计第一阶段竞赛已结束,竞赛结果已于2015年10月28日公布https://www.szdesigncenter.org/design_competitions/3063?tab=official_announcement,现进入第二阶段竞赛。根据本项目设计竞赛第一阶段开展情况、专家意见、参赛单位诉求及组织方意愿,经研究决定,对第一阶段公布的相关竞赛规则进行一定的优化调整,内容如下:

1)对参加第二阶段方案深化竞赛的设计单位不要求必须具备甲级设计资质。竞赛结束后,若中标单位不具备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需在签订设计合同时主动与一家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接相关工作。

2)竞赛第一阶段未入选的参赛单位,可以与入围单位组成联合体再次参赛。

3)各参赛单位第二阶段所提交的设计文本应精炼简洁,整体篇幅宜控制在120-150页(A3幅面);设计内容应突出创意、力求创新,并注意论证设计内容的可实施性;所提交的设计成果与第一阶段设计方案图文内容的重复度应小于20%;最终汇报文件展示及讲述时间限定为30分钟,表达方式自定。

2.竞赛内容 

本阶段竞赛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经过深化研究和构思创作,进一步深化方案,突出坪山的产业、文化、生态特色,提交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有利于建设单位操作实施的公园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投资估算。

参赛单位将按评标结果名次顺序与建设单位进一步洽谈并签订设计工作合同,获准中标者将承担半月环公园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及第一期建设范围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和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3.参赛确认

1)参赛团队应按本阶段竞赛文件要求,提交《参赛确认函》。第一阶段竞赛排名前5名的设计机构将入围进入第二阶段的方案设计竞赛。如前5名有退出第二阶段竞赛的,则按排名顺序,由第6~10名依序替补。

2)每家入围设计单位只允许提交一份设计成果。

3)所有参赛者于2015年11月23号前将参赛确认函等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psbanyuehuan@126.com;纸质文件请在2015年11月27号前提交至承办单位。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规划国土事务中心826室;收件人:苗芬芬;联系电话:0755-28297842。

4) 坪山新区管委会拥有本次参赛单位参赛成果的知识产权。

4.评审规则

1) 由主办方确定9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

2)第二阶段竞赛采用明标方式进行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要求讲解方案思路并回答评委疑问。

3)评审专家委员会对5家入围单位提交的第二阶段成果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并对获得一等奖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4)评委会向建设单位推荐获得一等奖的设计单位为中标单位,若因后期商务等原因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建设单位按评标结果名次顺序选择替补设计单位。

5)评审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并由评审委员会主席裁决。

6)评审过程接受坪山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7)竞赛评委会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评审:
a、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b、符合竞赛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c、主要设计理念具有原创性;
d、设计方案内容有可实施性;
e、设计内容贯彻了低碳环保和建设运营可持续原则。

5.奖金标准

一等奖(1名)授予后续设计合同及费用,不另颁奖金; 二等奖(2名)奖金20万元/家; 三等奖(2名)奖金10万元/家。

上述奖金均为含税额,获奖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的完税发票。奖金在本阶段评审结果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参赛单位参赛的所有费用自理。

6.中标取费

中标单位的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基本数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其他调整系数1.2,竣工图编制8%,浮动幅度值-10%,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占比例为3:2:5。使用差额法计算得出最终的设计费。

中标设计单位将承担公园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及公园第一期建设范围的公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和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公园整体方案设计费确定为237万元(包干价)。公园第一期建设范围暂定为龙坪路以东区域,初步设计费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概算批复中建安费为计价基数,施工图设计费以工程审计结算价为计价基数计费。

7.竞赛日程

2015.11.14 专家研讨会
2015.11.20 发放第二阶段设计任务书,提交《参赛确认函》
2015.12.30 第二阶段竞赛成果文件提交
2016.1.5(暂定) 第二阶段评审会
2016.1.6(暂定) 第二阶段评审公告

8.有效成果

8.1 竞赛成果文件如若被2/3以上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赛成果文件将视为无效:

1)提交竞赛成果文件截止日后,擅自更改设计内容的;

2)未按要求签署和递交《参赛确认函》的;

3)竞赛成果文件逾期送达的;

4)未按设计任务书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设计任务书》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经最终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5)竞赛成果文件明显抄袭、原创性差、已经公开发表过,或经2/3以上评委认为与其他同类作品雷同的;

8.2 无效参赛文件由设计单位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的无效参赛文件,由主办方作报废处理。

9.版权处理

9.1 所有参赛成果文件在评审后不退还设计单位;中标单位与主办方签订设计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完成设计工作,主办方支付完相应阶段的设计费后,其设计成果的有关著作权的相应权益归该主办方所有,设计方拥有署名权。

9.2 组织单位有权使用参赛成果文件进行出版和展览,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参赛成果文件。

9.3 所有提交的参赛成果文件内容均应由参赛的设计单位原创,如发生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参赛活动的资格,并由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4 主办方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所有技术基础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国家版权法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5 适用法律:本次公开竞赛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竞赛工作和所有参赛成果文件适用中国法律。

9.6 成果保密:组织单位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参赛成果文件后,应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评审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主办方或政府有关部门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参赛成果文件,否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0.资料索取及文件提交

竞赛文件、确认函及其他附件,请点击下载: 20151120半月环公园第二阶段竞赛文件与任务书 参赛确认函-半月环公园第二阶段

由于其它竞赛文件附件较大,请联系苗芬芬:0755-28297842索取下载方式。 报名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提交邮箱: psbanyuehuan@126.com

11.附则

11.1 本次竞赛活动使用中文为官方语言,国外参赛单位的设计文件应采用中英文对照格式。中英文表述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11.2 主办方有权适当调整活动日程安排。如有改动,将提前一周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11.3 提交确认函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设计单位,均视为已同意本竞赛文件的所有约定内容。

11.4 竞赛中标单位应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入选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工作,而后签订设计合同,并确保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始终参与本项目工作;境外设计单位应确保有境外机构的人员参与、签名和加盖机构印章。

11.5 如中标单位未能遵守本竞赛文件的有关规定,则主办单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将设计合同授予排名其后的获奖设计单位,甚至重新组织竞赛。

11.6 本竞赛文件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12.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管理局

承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国土事务中心 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联系人:苗芬芬

电话: (86)755-28297842

电子邮箱 :psbanyuehuan@126.com

资料发布网站:http://www.szdesigncenter.org

坪山新区政府在线 :http://www.psxq.gov.cn/

竞赛专用微博:  http://e.weibo.com/szdesigncenter

 

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管理局

主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管理局

承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国土事务中心
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