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威新软件科技园三期T205-0109宗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威新软件科技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招标人为深圳威新软件科技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与招投标及本项目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招标方。
2.1 项目名称:威新软件科技园三期T205-0109宗地项目。
2.2 项目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路以东、高新南十道以北、高新南环路以西、高新南九道以南。
2.3 项目规模: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
内 容 | 规 定 |
报名周期 |
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3日18时 |
资格预审会 |
报名截止日后3日内 |
资格预审结果公布 |
资格预审会结束后5日内 |
踏勘现场 | 另行通知 |
投标截止时间 | 从资格预审结果公布之日计算,设计周期不少于30日历天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 |
开 标 会 | 另行通知 |
评标会 |
截标后3日内 |
签订合同 | 30 日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其他 |
注:以上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如有改动,将提前7天发布通知。
4.1中国境内设计单位或境外设计单位。
4.2中国境内设计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3境外设计单位需具有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组织批准的设计许可证明
4.4 境外设计单位在中国境内具有3个以上(含)类似项目的方案设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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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递交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日下午18时00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9号威新软件科技园5号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755-23180927。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资格预审是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见证下,由5名专家(业主方1名,其余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专家库内专家)选出4名入围单位。
8.1投标方案设计评审是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见证下,由5名专家(业主方1名,其余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专家库内专家)选出中标方案。
9.1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最佳方案。最佳方案即为中标方案。
9.2中标人拒绝或者放弃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9.3中标人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工程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10.1 本次招标公告在深圳城市设计促进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深圳威新软件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9号威新软件科技园5号楼1-2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23180927
电子邮件:zhangwc@gemdalepi.com
深圳威新软件科技园有限公司
招标人:
深圳威新软件科技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