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9 资料索取”中的“附件”有更新,请5月24日前下载过该资料的设计机构/个人重新下载。
1.1 项目名称
深圳第一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拆除重建工程——深圳第六、第十、第十二和华富共四所幼儿园项目方案+建筑初步设计竞赛
1.2 项目概况
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幼教管理中心的深圳市第一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园舍经鉴定安全等级均属Dsu级,存在安全隐患。经适修性评估后对其拆除重建,是落实《深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深府办[2009]105号)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改善各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园舍安全。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2015年6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了拆建深圳第一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
1.3 竞赛目的
本次竞赛活动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以《深圳市公立幼儿园共性与安全性设计图集》为基础,结合4所幼儿园的项目状况进行方案设计,实现公立幼儿园整体水平的全面升级。
1.4 竞赛范围
本次竞赛是对深圳市第六幼儿园建设工程、深圳市第十幼儿园建设工程、深圳市第十二幼儿园建设工程和深圳市华富幼儿园建设工程4所幼儿园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每所幼儿园的具体情况请参考任务书。 其余六所幼儿园也将于近期组织建筑设计竞赛,请设计机构/个人关注。
1.5 竞赛规则
本次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竞赛的幼儿园数量为4所,设计单位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1所或者几个所幼儿园进行方案设计竞赛(可单选或多选),但在参赛时需分别提交不同幼儿园的成果文件;参赛机构(或个人)根据竞赛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和设计方案。
1.6 资金来源
深圳市政府投资
本项目所涉及的4所幼儿园项目设计费由主办方在四所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幼儿园项目总设计费(六幼57.72万元、十幼44.28万元、十二幼53.52万元、华富54.96万元,设计费暂按项目建议书批复,最终设计费以深圳市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审定价为准)中拆分出其中的30%作为方案设计委托单位费用。设计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 本项目不设落标费和其他补偿金及奖金,参赛机构(或个人)参加本次竞赛工作的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时间 |
事项 |
2016年5月17日--5月30日 |
报名周期 |
2016年5月31日 | 项目交流及答疑会(组织方可能会根据实际交流情况再增加一次交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 |
2016年5月17日--6月14日 |
设计周期 |
2016年6月14日 17:00前 | 提交方案 |
2016年6月16日 | 方案评审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组织方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4.1 报名条件
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设计联合体及个人参赛者均可参加。
4.2 报名文件
4.2.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个人参赛者提交身份证扫复印件;
4.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4.2.3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4.2.4 报名表(详见“9 资料索取——报名表”,即预报名表格) ☆已提交过预报名表格的设计机构/个人不需再重复报名,在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时将所有纸质报名文件一并提交至组织方即可; ☆未提交预报名表格的设计机构/个人在报名周期内仍可报名,即填写完报名表后打印并加盖设计机构公章(个人参赛者须亲笔签名),将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组织方的电子邮箱scd-competition@szdesigncenter.org进行报名(注:请设计机构/个人在报名邮件的标题中注明所报幼儿园的名称)。
4.2.5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2.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4.3 报名文件递交
4.3.1所有纸质报名文件在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时一并提交至组织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8号雕塑家园A栋303;
4.3.2请在纸质报名文件封面注明所报名的幼儿园名称。
5.1 成果递交
所有参赛机构(或个人)需在截标日前送至组织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雕塑家园A栋303。所有文件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逾期将被视为弃权,并不得参与本次竞赛活动的后续评审活动。
5.2 方案评审
5.2.1 方案评审委员会构成
方案评审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
5.2.2 评审委员会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工作,评审组长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5.2.3 方案评审原则
1)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2)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3)方案的原创性;
4)实用、经济、美观、环保。
5.2.4 方案评审办法 评审委员会以记名投票、逐轮筛选(不得弃权投票)的方式确定四所幼儿园的前两名优胜方案作为中标候选方案。
5.3 方案评审结果
组建定标委员会, 由定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一次票决的方式,每所幼儿园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
6.1 争议 本竞赛相关文件、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仲裁机构为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6.2 保密
6.2.1 参加本次竞赛工作的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竞赛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参赛机构(或个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6.2.2 竞赛工作结束前,任何个人或机构如未得到组织方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设计方案。
7.1 语言
7.1.1 本文件可使用中文或者中英文对照格式,中英文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7.1.2 组织方与参赛机构(或个人)之间与竞赛有关的往来电函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参赛机构(或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7.2 计量单位
除工程设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成果文件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即公制计量单位,如毫米、米、千米(公里)、平方米、公顷、平方公里等。
8.1 知识产权
8.1.1 参赛机构(或个人)应保证准备或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参赛机构(或个人)应保证,如果其提交的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参赛机构(或个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侵权机构(或个人)自己承担。
8.1.2 参赛机构(或个人)对提交的成果文件享有署名权。组织方有权对成果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展示、网络发布和出版。
8.2 解释权 本次竞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建设方所有。
相关资料请从网站下载: www.szdesigncenter.org 点击文件名进行下载: 竞赛文件;任务书;报名表;附件
组织方: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8号雕塑院A栋303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人:陈工,杨工
联系电话:86-755-8324 3435
传真:86-755-8394 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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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方: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