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竞赛 >
  2. 招募详情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体育新城碧海商业安置用地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体育新城片区大运安置区,其所属片区(大运安置区)北至清辉路,东至黄阁中路,南至如意路,西至龙盐大道。规划区分东西两块,总面积32.40公顷。其中,商务用地15.09公顷,以商业办公为主,平均容积率5.0。居住地块面积17.31公顷,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3.2。商务安置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居住安置区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23万平方米。目前该规划已经通过审批。不仅是龙岗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更是集合了居住、办公、商业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型城市中心区。

1.2项目定位: 本项目定位为未来深圳市龙岗区繁华的社交、人居及经济活动中心,充分利用地块良好的地理位置,依托大运新城这一发展平台,打造成高品质的商务办公环境以及充满活力、完善的商业街道空间

1.3周边状况及区位交通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体育新城片区大运安置区,分南北两块地。两个地块靠未来地铁12号线龙城西站100米,具有非常优越的区位位置和交通优势。片区将发展成以体育、会展、教育、高新产业及交通枢纽为主的重要功能的综合性片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商业用地,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公寓及公共配套等。

 

图一:项目用地范围

1.4宗地红线及面积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南地块(07-04)用地东至黄阁中路,南至阁溪路,西至围塘路,北侧为阁荔路,用地面积9891.94平米,规定性容积率6.6;北地块(07-02)用地东至黄阁中路,南至阁荔路,西至围塘路,北侧为规划道路,用地面积10525.94平米,规定性容积率3.5。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2.招标方式及规则

1)   本次招标为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招标采用邀请+公开报名的方式,设计单位需具备甲级设计院资质等级。

2)   招标方案评审采用暗标的方式进行,将评选出三个优胜方案,并标明排序,前三名的设计单位都将获得相应奖励,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将获得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合同》。

3)   开标评审时有三家及以上的合格竞标方案参加开标、评审即为有效开标与评标。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如不足三家,招标单位将终止本次招标活动,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自行组织前往踏勘。

5)   邀请单位:

1. 深圳市华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 深圳市粤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鼓励其他设计单位参加投标,其设计成果在评标和名次排序与邀标单位同等对待。准备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于发标会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招标单位。

3.日程安排(以下所有标示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时间 事项
相关安排 2016 年 9 月 2 日 — 2016 年 9 月 8 日(截止) 报名周期,期间参赛的设计单位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报名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016 年 9 月 9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咨询、沟通阶段,主办方将会尽快给予答复,最迟将在报名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回复所有答疑文件
2016 年 10 月 17 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方案文件
2016 年 10 月 19 日 方案评审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公布方案评审结果
     

4.报名要求及报名文件

1)   境内外设计单位均可报名,恕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2)   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该项目负责的总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5.投标文件要求

1)   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中国以及深圳市有关城市规划与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设计任务书》“成果内容和形式“的要求,表达必须做到完整、清晰、准确。

2)   每家设计单位基于规则指标复函内容的要求下,只能报送一个方案。参加投标单位必须以匿名方式报送设计文件,投标单位不得在提交评审的任何设计成果(包括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展示图模型等)中标注参加投标单位的名称或者其他可以辨认参加投标单位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标记。

3)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时一次性交齐,并由主办方出具验收回执。

4)   将来中标单位最终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条文5.1)的要求以及《方案设计合同》的内容、深度及成果要求。

5)   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主办单位(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京基100大厦 A塔72楼 京基地产设计管理中心 纪志扬收),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逾期将被视为弃权,并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后续评审活动。

6.方案评审

1)   方案评审委员会构成 方案评审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包括规划、建筑行业背景专家 6名,招标人代表 1 名;具体评审细则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2)   方案评审委员会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工作,评审组长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3)   方案评审原则 ①  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②  符合招标任务书要求:城市规划、定位要求、环境保护、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用地功能、土地开发模式、空间形态和分期建设等。 ③  重点关注方案的创新性、原创性、整体协调性,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结构经济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要求; ④  实用、经济、美观、环保; ⑤  成本控制原则,工程投资估算不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限额 。

7.招标奖励及设计补偿金

1)   第一名为中标人,中标人获得本项目方案设计合同,合同金额约180万元人民币,第二名获得40万元人民币补偿金,第三名获得30万元人民币补偿金。补偿金将于招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   参与本次投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设计费、补偿金等所引发的各种税金均由投标单位自理。

8.成果文件的有效性

所有投标成果文件如若被2/3 以上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成果文件将视为无效(无效投标文件由设计单位在收到通知后10 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的无效投标文件,由主办方作报废处理)。

1)   投标成果文件中标明的参赛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2)   投标成果文件逾期送达的。

3)   提交投标成果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擅自更改设计内容的。

4)   未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内容不全,未响应《设计任务书》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未通过的。

5)   投标成果文件非原创、已经发表过或经2/3 以上评委认为与其他同类作品雷同的。

9.版权及相关法律

1)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提交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归参赛的设计单位所有,但所有招标成果文件在评审后不退还设计单位;主办方有权使用方案中的部分要素;中标单位与主办方签定《方案设计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完成设计工作,主办方支付完设计费后,其设计成果的版权以及相关权益归主办方所有。

2)   主办方和组织单位有权免费使用所有招标成果文件进行出版和展览,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招标成果文件,参赛设计单位对其提交的招标成果文件享有署名权。

3)   所有提交的招标成果文件内容均应是参赛设计单位的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并由侵权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主办方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所有技术基础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使用上述技术基础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   适用法律:本次国际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招标工作和所有招标成果文件均适用中国法律。

10.其它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活动相关文件一律采用中文格式。

2)   主办方保留更改活动日程安排的权利。如有改动,将提前5天通知。

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设计单位均视为承认本文件所有内容并自愿受本文件内容的约束。

4)   中标单位应根据方案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完善工作(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前),配合完成方案报建工作,并确保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始终参与本设计工作。如果境外中标单位没有国内资质,将由招标方指定后续施工图单位进行方案报建,境外公司需进行相应的配合。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11.资料索取

方案招标设计任务书 附件

12.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联系人:汪工 电话:0755-2891 8619,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105室(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主办单位:深圳市红旗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口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二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格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红格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麻沙分公司

联系人:纪志扬 电话: 13410427470 报名:纪志扬邮箱88981113@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京基100大厦 A塔72楼

深圳市红旗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口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二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格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红格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麻沙分公司

监督单位: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主办单位:
深圳市红旗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龙口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龙二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格坑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龙红格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黄阁坑股份合作公司麻沙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