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深圳联想后海项目
1.2 招标人:深圳联想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基地位于深圳南山后海核心区,南临海德一道,西临后海滨路,北临逸湖五街,东临逸景二路。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广场用地+公共绿地,主要功能涵盖办公、商业、文化设施等。基地面积为29,768.12平方米,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0,467.69平方米,容积率为8.73.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8,700平方米,包括裙楼商业面积42,083平方米、地下层商业空间面积30,00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物业管理用房417平方米、1号办公楼(限高140米)50,000平方米、2号办公楼(限高230米)80,200平方米、文化设施6,000平方米和预计地下停车场和机电用房约91,935平方米。
1.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确定联想后海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中标单位将负责完成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方案到报建深度,其中建筑部分达到扩初深度) 及后续其它需要配合的工作等。
本次招标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第二阶段为设计竞标阶段。
2.1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2.1.1 招标方式及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境内外具相关设计经验的独立注册的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在报名阶段不设资质限制。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2)本次招标允许设计机构组成设计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3)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4)报名的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材料。
5)设计机构在深圳应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经历。
2.1.2 资格预审
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报名单位的公司资格、业绩、拟投入项目的团队等资料进行评审,评选出4家入围投标人进入第二阶设计竞标阶段,同时选出2家备选投标人。如入围的投标人退出,则由备选投标人依序替补。
2.1.3 4家入围投标人应按时提交《投标确认函》(见附件)。
2.1.4 若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工程的招标。
2.1.5 不接受入围投标人以外的设计单位参加(依序替补进入第二阶段的备选投标人除外)。
2.2 第二阶段-设计竞标阶段
2.2.1 4家入围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任务书要求的成果文件,由方案评审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法进行评审,评选第一名作为中标人。中标人将获得本项目的设计合同。
2.2.2 方案评审委员会对第一名方案提出优化意见。
2.2.3 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提交一份设计成果。
时间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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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 | 2016年10月17日 |
发布正式公告及接受报名 |
2016年10月31日15:00前 |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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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暂定) |
资格预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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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9日 |
公布资格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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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设计竞标阶段 | 2016年11月10日 | 入围的投标人递交《投标确认函》 |
2016年11月11日 |
踏勘答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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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2日-12月5日 |
书面答疑(通过邮件或者传真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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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8日15:00前 |
投标单位递交成果文件(提交地址届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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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9日(暂定) |
方案评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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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日(暂定) |
公布中标单位 |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5.1 政府主管部门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由4名专家(专业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
5.2 资格预审委员会由评审主席主持评审工作,评审主席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具体评审细则由资格预审委员会确定。
5.3资格预审办法 使用记名投票,逐轮淘汰的方法,选出4家入围投标人,同时再评选出2家备选投标人(须排序),如前4家入围投标人退出第二阶段竞标的,则备选投标人依序替补。
6.1政府主管部门依法组建方案评审委员会,成员由4名专家(专业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
6.2 方案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主席主持评审工作。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具体评审细则由方案评审委员会确定。
6.3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对4家投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评审,选出第一名作为中标单位,同时对第一名方案提出优化意见。
6.4 方案评审原则 l 评委会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评审: l 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l 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任务书要求; l 方案的创新性、原创性; l 绿色建筑、节能、经济的材料及技术的应用;
6.5 本次招标须提交的具体成果内容请参照设计任务书-成果要求。所有提交的有效成果文件(规定数量的展板、文本图册、沙盘模型及多媒体演示文件)均须展示。本轮竞标采用明标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委会讨论并由评委会主席裁决。
6.6 方案评审办法: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采用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法,专家充分讨论,投票选出第一名方案。
6.7方案评审结果 方案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第一名作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如方案评审委员会认为入围投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未达到本次招标设计工作深度及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支付设计补偿费。
7.1 中标单位将获得设计合同, 其余3家入围投标人将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10万元人民币。
7.2 设计补偿费为税前费用,投标人应提供中国境内的完税发票。设计补偿费用在最终投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
7.3 投标人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依据设计方案报价,总价不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用地红线图内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扩初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现场配合,不包括:设备、结构、灯光、幕墙、园林景观、室内装修、环保等专项设计。招标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并以最终实际谈判价格签订设计合同。招标人支付的费用均含税,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如为境外公司且无法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则相应税点由合同总价内扣除。
招标人:深圳联想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云
联系电话:0755-88027800
咨询顾问单位:深圳市一和雅韵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丽萍
联系电话:86-13760133656
深圳联想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人:
深圳联想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咨询顾问单位:
深圳市一和雅韵建筑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