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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大疆天空之城大厦项目

1.2建设单位: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3招标人: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4招标平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

1.5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总部基地,深圳大疆天空之城大厦项目的基地为DY02-08地块,总用地面积8,927.67 ㎡。容积率为9.63,计入容积率面积约85963.27 ㎡,用地性质:商业性办公用地。其中含:商业:1000㎡,研发:76490 ㎡,物业服务用房:160 ㎡,社区警务室:50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 ㎡,小区级文化室:1500 ㎡,邮政所:150 ㎡,消防避难空间:3953.96 ㎡,架空绿化休闲:1659.31 ㎡。地下室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为四层地下停车库,停车位400辆并符合策划报告要求。使用要求:商业为商务配套,办公楼为甲级写字楼。

1.6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将确定大疆天空之城大厦项目的建筑竞标设计方案,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中标单位将负责完成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达到方案报建深度) 及后续设计及其它需要配合的工作,具体含建筑方案深化,室内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人如符合下列条件并愿意接受相关规定的,可报名参加投标,具体规定如下:

①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②   国内设计单位应具备同类项目的设计经验;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境外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同类项目的设计经验

③   国内设计院应具备甲级资质,国外设计院不适用

④    近10年内与华为、阿里巴巴、腾讯、苹果、诺基亚等大型科技类公司有过建筑面积7万平米以上的项目合作业绩

⑤   设计主创人员履历中,在近5年内承接过海外知名建筑设计,或国内一线城市地标项目建筑设计

⑥   至少完成一个20万平米相当或以上的大型建筑综合体(含高层、裙楼等综合建筑体)的建筑设计,或占地面积30万平米或以上的大型建筑,且具备可考察的实体项目,国外设计院不适用。

三、招标规则

本次招标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名及资格审核阶段;第二阶段为方案竞标阶段。

3.1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审核

3.1.1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公开报名投标人须提供第①-⑥资料): ①投标人企业情况介绍资料 ②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境外设计院不适用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格式请见招标文件附件,境外设计院手签即生效) ④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自报名之日起倒推)设计的同类项目业绩介绍的资料,以及满足“第二条,招标方式,具体规定的公司、业绩和人员履历资料 ⑤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境外设计院不适用) ⑥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承诺函》(格式请见招标文件附件),保证设计方案中标后,须按政府规划主管部门、评审专家及招标人的意见对投标方案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设计方案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及投标人评审通过。 投标人须将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装订成A4文本并列目录,一式两份,于2016年  10    26     16   点前送往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21楼

3.1.2 资格审核办法

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由4名专家(专业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

2) 评审委员会由评委主席主持评审工作,评委主席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具体评审细则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3) 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方式”中投标人须满足条件的具体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出投标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4) 参加公开报名的设计单位,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3.2 第二阶段—方案竞标

3.2.1 方案评审规则

1) 招标人依法组建方案评审委员会,成员由4名专家(专业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

2) 方案评审委员会由评委主席主持评审工作,评委主席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具体评审细则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3)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委会讨论并由评委会主席裁决。所有提交的有效成果文件(文本图册及演示文件)均须展示。

4) 方案评审办法:方案评审委员会采用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法进行评选,评选出前三名方案,同时对前三名方案进行综合点评,提出优化意见。原则上第一名为中标单位。

5)中标单位如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后续《设计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同时第二、三名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就后续《设计合同》进行谈判。

6)如招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能与中标人签订后续《设计合同》,将支付未中标方案服务费做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后确定。

3.2.2 方案评审原则: 1) 符合中国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2) 符合招标设计任务书要求; 3) 方案的创新性、原创性; 4) 方案的可实施性及造价控制; 5) 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满足建筑节能要求。

四、设计补偿费

4.1本次招标评选出前三名,原则上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将获得本项目的后续《设计合同》。

4.2本次招标评选出的前三名中,未中标的2名投标人,招标人将支付补偿费RMB 20,000元。

4.3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招标人所支付的设计补偿费用均含税,投标人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设计补偿费用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支付手续。

五、合同的授予以及设计费

5.1 本次招标评选出前三名,原则上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将获得本项目的后续《设计合同》,由投标人就《设计合同》进行投标报价,双方协商后确定。中标人需履行《设计合同》条款。

六、投标成果编制及要求

6.1 投标成果组成:

1)投标报价表。

2) 技术标:按照招标任务书中成果文件的要求(需符合暗标要求,不得标注参加投标单位的名称或其他可辨认参加投标单位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标记)。

6.2.投标成果的数量

1)投标报价表【1】份(格式请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此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

2)[√]技术标部分(需符合暗标要求,不得标注参加投标单位的名称或其他可辨认参加投标单位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标记): ①真实反映周边建筑和城市环境的总平面图、城市设计分析图以及彩色透视图、鸟瞰图; ②方案构思多媒体演示,长度时间不少于3分钟; ③设计图纸及说明统一装订成A3文本,1份正本,3分副本; ④室内设计风格建议图片及室外景观意向建议图片;

3)[√]电子标书【2】份(必须为U盘,并在U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评审委员会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成果的要求

1)提交的投标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规范,符合投标规则及投标技术任务书的要求,表达须做到完整、清晰及准确。

2)充分解读深圳大疆天空之城大厦项目的规划及项目周边环境,设计成果应独具特色,且觉有经济性、整体协调性、结构合理性、可操作性。

3)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准确、合理;

7.5 成果文件的提交

递交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21层, 邮编:518057,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爱丽 , 联系电话:86-15014009390 , 邮箱:amy.hou@dji.com】 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0  】分

八、招标日程安排

时间

事项

第一阶段: 报名及资格审核 2016年   10      20  发布正式公告及接受报名
2016年   10     26   报名截止
2016年   10     27   资格审核
2016年   10     27  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2016年    10    28  通过审核的投标人递交《投标确认函》
第二阶段: 方案竞标 2016年   10     27   日—2016年    10    28   投标人自行踏勘、书面答疑(通过邮件或者传真的形式)
2016年   11      1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016年   11      15  方案评审会
2016年   11     15   公布方案评审会结果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入围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九、成果文件有效性

9.1投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深圳市的有关城市规划与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设计任务书成果要求。

9.2所有投标成果文件如若被2/3 以上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无效文件由招标人作报废处理:

1) 提交投标成果文件截止日后,擅自更改设计内容的;

2) 未按要求签署和递交《投标确认函》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

4) 投标成果文件逾期送达的;

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任务书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6) 投标成果文件非原创、已经发表过或经2/3以上评委认为与其他同类作品雷同的。

9.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全部投标,废止项目服务招投标活动: 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招标任务因故取消的; 3) 出现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

10.1 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软件和其他物品,其所有权(包括版权)等合法权益归甲方。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使用或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前述资料、软件和其他物品,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2 投标人保证提交给招标人的策划设计图纸、相关文件、资料、方案等项目成果(包括中期和最终成果)以及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招标人和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著作权、厂商标识、服务标记、商业秘密、公民的肖像权等),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3 投标人根据本协议中约定向招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归【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共有】,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享有参与评奖、宣传、著述专业论文、对提交给招标人的项目成果文件署名的权利。

十一、保密原则

11. 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任何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11. 2招标人、组织单位及评审专家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投标成果文件后,应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评审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招标人或政府有关部门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投标成果文件,否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1. 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十二、争议解决

本招标相关文件、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仲裁机构为深圳仲裁委员会。

十三、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3.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相关的信息。

13.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13.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3.4若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项目服务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列明的违法违规情形的,招标人及评标小组有权对相应投标人作不良记录,并有权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项目服务的投标。

13.5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招标人,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侵权的法律责任。

十四、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语言

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计量单位

除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五、其他

15.1未中标解释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5.2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取消招标行为,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投标人做出解释,没有义务对投标人可能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偿。

15.3 拒绝专利索赔或补偿的权利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均不得以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的要求。

15.4招标人保留更改活动日程安排的权力。如有改动,将至少提前3天通知。

15.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5.6确保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始终参与本设计工作;境外设计单位应确保有境外单位的人员参与、签名和加盖境外单位印章。

15.7 在下列原则基础进行后续《设计合同》的条款的谈判:

1)投标人须安排合理配合人次,满足项目各阶段会议及现场服务的需求。

2)项目整体及各设计阶段均不支付预付款。

3)招标人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每一阶段设计费用的情况下,双方共同拥有投标人提交的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的版权及使用权。双方均有权在项目上行使对前述设计文件享有版权的各项权利。

15.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15.8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设计单位均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十六、 资料索取

招标公告查询网址: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官网

招标文件附件

十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爱丽

联系电话:86-15014009390  邮箱:amy.hou@dji.com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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