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
龙华文体中心建筑设计
1.2招标人
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1.3招标平台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1.4项目概况
项目工程预估总投资匡算7.3169亿元。总用地面积约84597㎡,其中07-03地块面积19034.73㎡,设置室外运动场地及景观绿化,07-05地块面积64976.9㎡,主要设置为体育和文化场馆建筑设施,07-06地块面积585.37㎡,设置景观绿化。
1.5招标范围
龙华文体中心建筑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服务、协助工程竣工验收;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各阶段所涉及的总平面规划、深基坑、人防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系统、燃气、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幕墙、景观、室外工程、装饰装修、路口工程设计及室内外标识设计等项目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1.6评定标方法
1.6.1 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报名单位的公司资格、业绩、设计联合体构成、概念提案等资料进行评审,评选出8家入围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方案竞标阶段,同时选出2家备选投标人。如入围的投标人退出,则由备选投标人依序替补;
1.6.2 方案竞标(即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式:本轮竞标采用明标的方式进行评审,即8家入围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汇报方案。记名投票法(逐轮淘汰),由方案竞标评审委员会(即方案评审委员会)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1.6.3 定标方式:票决定标法,根据(深府[2015]73号文])规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方案竞标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7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100%。
1.8项目进度要求
计划于2017年底完成项目的概算编制。
2.1 中标单位设计费
2.1.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招标范围内预估项目总投资匡算7.3169亿元,暂定设计费1564万,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1.2中标候选人签订设计合同前,各联合体成员(包括施工图设计单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应费用。
2.2 投标补偿费
出于对建筑师的尊重和设计单位投标成本的考虑,参与第二阶段方案竞标入围的设计单位除中标单位获得设计合同外,将获得投标补偿费(但如方案竞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提交的第二阶段设计方案未达到本次招标设计工作深度及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补偿费)。其中方案竞标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另外两名落标的中标候选人分别获得50万元投标补偿费,其余5名进入方案竞标的设计单位分别获得25万元投标补偿费。 投标补偿费为税前费用,投标人申请补偿费时应提供中国境内的完税发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三阶段: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第二阶段方案竞标,第三阶段招标人定标。
时间 | 工作安排 |
2017年5月18日 | 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
2017年5月18日-2017年6月8日17:00前 | 报名周期 |
2017年6月8日17:00前 |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2017年6月14日 | 资格预审 |
2017年6月16日 | 资格预审结果名单公示和招标文件补遗(方案竞标阶段) |
2017年6月19日17:00前 | 投标人以电邮方式递交投标确认函扫描件,收件箱详见招标文件 |
2017年6月20日 | 项目介绍会、现场踏勘 |
2017年6月20日-2017年8月3日17:00前 | 投标人制作方案竞标阶段投标文件 |
2017年8月3日17:00前 | 投标人递交方案竞标阶段投标文件 |
2017年8月4日 | 方案评审 |
2017年8月11日前 | 招标人定标 |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4.1 报名条件
(1)企业设计资质:█国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采取全球公开报名的方式,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对于牵头设计机构的资质不作要求,但联合体成员中须有1个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机构确保后续施工图设计(此单位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中国境内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赛;
(4)根据本项目特点,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的设计单位的注册地必须位于深圳市,可以为投标人在深圳市的分支机构或其联合体成员,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或境外大型设计师协会认证的相应资质,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等设计核心工作,以及专家评审会汇报、招标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等工作;
(6)重要提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在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1号窗口收取。联合体企业中的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都必须网上备案,国内企业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提前办理好企业备案及相关数字证书。
4.2 资格预审文件
4.2.1 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深圳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 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或境外大型设计师协会认证的相应资质;
4.2.4 报名表(详见附件1)(原件加盖公章);
4.2.5 资格预审申请函(详见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
4.2.6 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单位之一近十年(2007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类似文体类项目案例,在建或已建成的项目证明文件:
a) 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盖章签字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b) 设计作品的相关照片(完工项目)或效果图(在建项目)及平面布局图;
c) 设计单位的有效办公电话及联系人等相关证明材料。
4.2.7 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9 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分别提供上述资料(业绩有一方提供即可)、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3);
4.2.10 概念提案:对项目的理解、基地分析及建筑概念设计构思等,不超过5页;
4.2.11 包含所有文件的电子光盘,需同时提交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文件容 必需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一式二份)。
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境外设计单位须由具有相应授权的董事或合伙人签名)。
4.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4.3.1 资格预审文件应为A4尺寸简装本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3.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至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1号窗口,递交截止时间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网公示的为准。
4.4 资格预审
4.4.1 资格预审委员会组成 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及招标人直接邀请的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预审。
4.4.2 资格预审原则
(1)概念提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基地分析及建筑概念设计构思等;
(2)设计团队构成及主创设计师的职业经历;
(3)设计团队的业绩,特别是以往相关类似的业绩。
4.5 资格预审结果
4.5.1 招标人将于2017年6月16日向资格预审确定的8家入围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名单和招标文件补遗(方案竞标阶段),此8家入围投标人作为方案竞标阶段的投标人;
4.5.2 方案竞标阶段的投标人收到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名单和招标文件补遗(方案竞标阶段)后,须在6月19日17:00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提交投标确认函,并于6月20日17:00前递交投标确认函原件至招标人(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
4.5.3 若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在今 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工程的投标,同时提请主管部门对该投标人此次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 方案竞标阶段投标文件及递交
5.1.1 投标文件形式包括商务标书、设计文本文件、展示图板、多媒体演示文件、模型、电子文件(CD/DVD光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1.2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招标文件。
5.2 方案竞标方式
5.2.1 方案竞标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招标人可委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根据(深府[2015]73号文])规定,由招标人及招标人直接邀请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5.2.2 方案竞标评审原则
(1)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2)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3)方案的原创性;
(4)实用、经济、美观、环保。
5.3 方案竞标评审过程
5.3.1 8家入围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汇报(须由投标单位的主创设计师汇报方案并回答评委的疑问)。方案竞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前三家优选方案推荐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此基础上综合研究后,确定一家中标方案。
6.1 争议
6.1.1 本招标相关文件、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仲裁机构为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6.2 保密
6.2.1 参加本次招标工作的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招标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投标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6.2.2 招标工作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如未得到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投标设计方案。
7.1 语言
7.1.1 本文件使用中文简体;
7.1.2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标有关的往来电函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7.2 计量单位 除工程设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即公制计量单位,如毫米、米、千米(公里)、平方米、公顷、平方公里等。
8.1 知识产权
8.1.1 投标人应保证准备或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其投标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需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投标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8.1.2 所有投标文件在评标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对领取设计补偿费的入围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文件享有免费使用权。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就该设计方案进行部分使用、修改和采纳,招标人有权使用入围方案中的合理要素。
8.1.3 招标人有权免费使用、出版和展览所有招标成果文件,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招标成果文件,参赛设计单位对其提交的招标成果文件享有署名权。
8.2 解释权
8.2.1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相关内容以招标文件补遗(方案竞标阶段)为准。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投标的单位请前往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以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公示的为准。
招标人: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温小姐
电话:13760133656
E-mail:competition@ehow.net.cn
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招标人:
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招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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