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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招募详情

1. 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梅龙路大和路灯光工程概念方案设计

1.2 主办方: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1.3 承办方: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1.4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景观照明提升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城管通【2017】287号)文件精神,龙华区城管局计划在梅龙路及大和路沿线建设灯光工程。

1.5设计范围

1、梅龙大道(民宝路段)至大和路段楼宇景观照明。参考主要楼宇名称如下(不限于以下楼宇):南贤商业广场商务中心、东泉南源天桥、南源旅馆、民治东泉新村、文化创意产业园、昌盛科技大厦、绿景公馆、世纪春城、绿景1866佐阾荟、光浩国际中心、阳光新境园、民治中学天桥、幸福枫景、金地梅陇镇、锦绣江南、民治第二小学、锦绣江南天桥、苹果园、风和日丽、油福新村、盛瑞商务大厦、下油松新村、梅龙苑、泽华大厦、维也纳国际酒店(龙华中心店)、喜玛拉雅酒店、东吴工业园、共和和兴大厦、共和新村、建设东路人行天桥、百富汇科技园、卫东龙科技大厦、祥和御园、大唐时代公寓、清湖小学人行天桥、清湖铭泉、维也纳国际酒店(清湖店)、国鸿大厦、国鸿购物广场、龙湖君荟时尚公寓、清龙天桥、顺景轩商业大厦、龙华﹒花半里、清湖﹒宝湖居、硅谷动力清湖园、龙华清湖园旅馆、招商澜园、百川酒店、陶润懿峰、文澜苑、大和村、中航格澜阳光二期、环仔新村、中航格澜郡二期、马坜新村、巴兰塔酒店、金通盛、锦鲤二村、国兴酒店、锦鲤一村、观澜二中、艺诚公司、二中人行天桥、观城社区马坜老一二小区、五区新村。

2、有轨电车沿线8座天桥中剔除锦鲤天桥和环观南路天桥后的6座天桥的景观照明;

3、设计单位认为沿线其他有必要建设的景观照明;

设计范围

1.6 设计深度

本次竞赛的设计深度为概念方案设计深度。本次竞赛第一名优胜单位须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方案优化,组织开展2次工作坊,形成各方认可的设计方案。成果需获得主办单位的确认。

2. 竞赛规则

2.1 采取公开报名、自由参赛的方式,不设资质限制,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2.2 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交成果文件。承办方预选后将较为优秀的成果提交至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概念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评选出前三名的优胜单位和其中的第一名,并对第一名参赛单位的方案提出优化意见,推荐给承办方。

2.3本次竞赛第一名优胜单位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方案优化,组织开展2次工作坊,形成各方认可的设计方案。

2.4 每家参赛单位只允许提交一份设计成果。

2.5 入围参赛单位应按时提交《参赛确认函》。若递交《参赛确认函》的设计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参赛,承办方有权在今后拒绝该单位参加承办方组织的其他项目。

3. 奖金

3.1 本次竞赛评选出前三名,第一名将获得奖金60万元,费用包含竞赛方案优化及组织工作坊费用;其他两名将获得奖金30万元。

3.2 承办方支付的奖金及设计补偿费为税前费用,参赛单位应提供符合承办方要求的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奖金及设计补偿费在最终竞赛结果公示结束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

3.3 参赛单位参加本项目竞赛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4. 评审规则

4.1承办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行业专家组成。

4.2评审委员会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工作,评审组长通过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具体评审细则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4.3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概念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评选出前三名的优胜单位和其中的第一名,并对第一名参赛单位的方案提出优化意见,推荐给承办方。

5. 竞赛日程安排 (暂定)

时间

事项

灯光概念方案设计竞赛

2017年12月12日

发布公告

参赛单位开始报名

2018年1月24日15:00前

参赛单位递交成果文件(提交地址届时通知)

2018年1月26日

专家评审会确定前三名优胜单位及第一名优胜单位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承办方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如有变动,将提前3天通知。

6.相关附件:

龙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梅龙路大和路灯光工程概念方案设计竞赛的文件-1215V1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纪昌   

联系电话:23336763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方: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承办方: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