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
恒大中心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10376.82 平方米,总规定建筑面积289200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28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248420平方米、商业17000平方米、文化设施14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80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8000平方米,办公1200 平方米。 |
建安成本 |
30亿元人民币 |
建设周期 |
5年 |
1.2 深圳湾超级总部区域介绍及项目概况
深圳湾超总部基地位于南山区华侨城南部的滨海地区,是塘朗山-华侨城-深圳湾功能空间轴的核心城市功能区段之一,以其得天独厚的资源成为环深圳湾地区未来最有价值和最有发展前景的总部基地。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 T208-0054 地块,西临深湾三路、北临白石四道、东临深湾支一街(规划路)、南临白石支四街(规划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10376.82平方米,容积率 ≤27.0,建筑限高塔楼≤540米,建筑限高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总规定建筑面积289200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28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248420平方米、商业17000平方米、文化设施14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80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8000平方米,办公1200 平方米。
1.3 招标目的:
为了引进竞争机制,集思广益地择优选用设计成果,确定更好的设计方案。
1.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确定本项目建筑方案,中标设计单位将负责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方案设计工作。
2.1 本次招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第二阶段为设计竞标阶段;第三个阶段为定标阶段。
2.2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2.2.1 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境内外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独立注册的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在报名阶段不设资质限制。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2)本次招标允许设计机构组成设计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3)报名的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材料。
2.2.2 资格预审
1)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报名单位的公司资格、业绩、拟投入项目的团队、概念提案等资料进行评审(资料要求详见 3.1 资格预审文件组成),根据报名情况确定10家入围投标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设计竞标阶段,同时选出 2 家备选设计单位。如入围的投标单位退出,则由备选设计单位依序替补。
2)入围投标单位应按时提交《投标确认函》。
3)若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投标,招标单位有权在今后拒绝该设计单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竞赛或投标。 4)不接受入围投标单位以外的设计单位参加(依序替补进入第二阶段的备选竞标单位除外)。
2.3 第二阶段——设计竞标阶段
1)入围投标单位提交符合招标任务书要求的成果文件,由方案评审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法进行评审,选出方案排序的前二名。
2) 方案评审委员会向招标单位推荐前二名中标方案进入定标程序 ,并对前二名方案提出优化意见。
3) 每家投标单位允许提交一份设计成果。
4) 招标单位保留按评审委员会意见要求前两名方案竞标单位对其设计成果进一步深化的权利,方案深化时间不超过 3 周。
2.4 第三阶段——定标阶段 中标方案经规划复核后,招标单位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定标法进行评选,在前二名中标方案中确定一名中标方案单位。中标方案单位将获得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合同》,另外一名中标候选单位则获得相应的奖金。未获得前二名的设计单位在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后,将获得相应的设计补偿费。
时间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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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 | 2018.02.05 | 发布正式公告及接受报名 |
Before 15:00,2018.03.01 |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截止 | |
2018.03.05 | 资格预审会 | |
2018.03.05 | 公布资格预审结果 | |
第二阶段 设计竞标阶段 | 2018.03.09 | 项目介绍答疑会;入围的投标人递交《投标确认函》 |
2018.03.10-04.27 | 答疑周期(通过邮件或者传真的形式) | |
Before 15:00, 2018.05.02 | 投标单位将三维仿真模型电子文件发送到competition@ehow.net.cn et.cn | |
Before 15:00, 2018.05.04 | 投标单位递交成果文件(提交) 地址届时通知) | |
2018.05.10 | 方案评审会 | |
第三阶段 定标阶段 | 2018.05.17 | 定标会 |
2018.05.25 | 公布中标单位 |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单位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如有变动,将提前3天通知。
4.1 本次招标评选出前两名中标方案,定标委员会从中确定一名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将获得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合同,另外一名中标方案候选单位则获得奖金150万元人民币。
4.2 其他投标成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参赛单位将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100万元人民币。
4.3 设计补偿费和奖金为税前费用,投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招标单位要求的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奖金及设计补偿费在最终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
4.4 投标单位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4.5 补偿费与奖金不重复支付。
投标单位依据建筑方案进行报价,总价约1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用地红线图内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并包括地下商业、办公配套设施、车库和设备用房等),设计成果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中方案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不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备、结构、幕墙、灯光、园林景观、室内装修、环保等专项设计。招标单位将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与中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以最终实际谈判价格签订建筑方案设计合同。招标单位支付的费用均含税,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如为境外公司且无法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则相应税点在合同总价内扣除。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 5 商务报价表),加盖公章,需单独密封,随成果文件一并提交。此报价文件不作为方案评审的依据。招标单位将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与中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以最终实际谈判价格签订设计合同。
联系人:温丽萍 联系电话:13760133656
邮 箱:competition@ehow.net.cn
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顾问单位:
深圳市一和雅韵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