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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招募详情

1.项目概况

大浪文化艺术中心是服务龙华区及大浪民众,辐射福田、宝安、东莞、龙岗等周边一小时都市圈的龙华区时尚文化地标,以集群式文化中心规划、设计、建设。同时结合大浪时尚创意小镇体现时尚艺术中心定位,能举办相关发布会(如时装、新闻等)。打造地面广场统一规划设计,尽量保持平整,能举行大型室外文体活动。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9.85亿元。

大浪体育中心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布龙公路和华旺路交界处东南侧,为羊台山东部山麓。该项目为十六个规划建设文体设施项目之一。按照新区文体社区设施的布局安排,大浪体育中心以户外特色运动为主体,其中包括市民聚散广场,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网球、跑步道、攀岩、滑板等;及结合公交站建设的体育综合场馆,满足周边体育竞技,学校运动会,民众健身休闲,商业展销活动等任务,公益性为主,盈利性为辅的区域性全民健身,休闲娱乐的体育中心。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10亿元。

2.招标目的

大浪文化艺术中心招标目的是将解决大浪街道文化艺术设施不足的问题,并为市民休闲娱乐与交流提供充足的空间。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大浪街道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满足龙华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市民文化素养,同时带动区内文化产业链的发展。 大浪体育中心招标目的大浪体育中心的功能定位应以足球、篮球、羽毛球等普惠性项目为主,户外特色运动为辅,结合地铁六号线大浪站规划建设,在大浪体育中心地下室设置社会停车场等,打造公益性综合体育场馆。

3.招标范围

大浪文化艺术中心设计范围: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公路与华旺路交汇处北侧,毗邻羊台山公园。总用地面积14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000平方米。

大浪体育中心设计范围: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布龙公路与华旺路交界处东南侧,为羊台山东部山麓。总用地面积: 约42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0000平方米。

4.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大浪体育中心及大浪文化艺术中心)的方案设计,中标单位将负责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完成方案报建)及后续设计中需要提供的设计配合服务及从建设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的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设计范围以设计合同为准)。

5.报名条件

(1)境内单位必须是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港澳台地区及中国境外设计单位应当是其所在国家或所在地区的建筑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会员或认证单位;

(3)本次招标采取全球公开报名的方式,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此单位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中国境内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赛;

(5)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人员应为该设计机构的在册人员,主创设计师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等设计核心工作,以及专家评审会汇报、招标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等工作。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中国地区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6.时间安排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三阶段: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第二阶段方案竞标,第三阶段招标人定标。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招标日程安排计划表内时间均为暂定时间,最终以招标文件补遗及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公示为准。若某时间节点滞后,之后节点顺延。

时间

工作安排

2018年3月27日 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2018年3月27日 -2018年4月11日17:00前 报名周期
2018年4月11日17:00前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2018年4月12日(暂定) 资格预审
2018年4月13日(暂定) 资格预审结果名单公示和招标文件(方案竞标阶段)

2018年4月18日17:00前(暂定)

投标人以email方式递交投标确认函,收件箱详见招标文件

2018年4月13日-2018年5月28日15:00前(暂定)

投标人制作方案竞标阶段投标文件

2018年5月28日15:00前(暂定)

投标人递交方案竞标阶段投标文件

2018年5月29日(暂定)

方案评审

2018年6月15日前(暂定)

招标人定标

7.设计费及补偿费

设计费:方案阶段设计费暂定金额739.108万元,其中大浪体育中心设计费暂定330.948万元,大浪文化艺术中心设计费暂定408.16万元。以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计算依据。

设计补偿费:出于对建筑师的尊重和设计单位投标成本的考虑,资格预审合格的八家单位中但未被评标专家推选的五名单位将获投标补偿费30万元。方案竞标阶段专家将推选三名优胜方案,其中最终中标方案设计单位将获得此次招标的方案设计合同(不作补偿),另外两家优胜方案设计单位将分别获投标补偿费60万元。

8.资料索取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投标的单位请前往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以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公示的为准。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公告链接:

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w/jyw/zbGongGao_View.do?ggguid=43e2d24a-aaa3-4e41-b4ff-f0195fa051fc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3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肇钦:13751154010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15、16楼

联系人:刘强 电话:18926590308 传真:0755-83780355 E-mail:530650730@qq.com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人: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