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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ETAILS

1.项目说明

1.1 工程名称

南山科技创新中心工程(留仙洞六街坊)建筑方案设计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

项目地块属于深圳市南山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山西丽留仙洞片区六街坊。留仙洞片区东临大学城片区,南接深圳湾园区,是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片区之一。项目西侧临创科路,北侧临仙文路,东侧为同发南路,南侧为茶光路。

六街坊位于留仙洞总部基地南段,用地主要包括新型产业用地(M0)、公共绿地(G1)、城市道路用地(S1)、供应设施用地(U1)、防护绿地(G)。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23390.00平方米,分为新型产业用地(98487.00平方米)、公共绿化用地(1687.0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16996.00平方米)、供应设施用地(2079.00平方米)、防护绿化用地(414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0000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规模:76.12万㎡,其中:办公64.72万㎡,商业4.20万㎡,宿舍7.20万㎡。

1.3 招标目的

南山区政府把留仙洞六街坊定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未来产业科研总部基地,功能规划为 MO 新型产业+科研实验室+科技成果展示平台+文体配套设施 ,采取国际招投标将留仙洞六街坊打造成企业总部、科技研发、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力争成为南山乃至深圳的地标性建筑。 留仙洞六街坊将根据创新型企业对研发办公的需求,打造灵动的开放式创新空间,同时考虑与留仙洞其他街坊的差异化发展 ,形成功能互补,在建设中除了研发用房以外,还将增设供总部基地使用的科研试验室、科研成果展示平台 等科研用房 。

项目可以缓解我区产为发展空间不足的压力,同时利用国家、省、市的产业扶持政策和特殊功能区土地政策高标准打造创新中心,使其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典范。

1.4 招标范围

1.4.1设计范围

项目各地块编号:

 

1#地块

2#地块

3#地块

4#地块

5#地块

6#地块

 

DY06-01、DY06-02、DY06-03、DY06-04

DY06-05、DY06-06、DY06-07、DY06-08

DY06-09、DY06-10、DY06-11、DY06-12

DY06-14、DY06-15、DY06-16、DY06-17

DY06-18、DY06-19、DY06-20、DY06-21

DY06-22、DY06-23

1.4.2设计内容

本次设计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

(1)规划设计;(2)建筑方案设计;(3)产业空间设计(4)方案深化设计;(5)对各顾问工作中涉及方案效果的审控;(6)施工配合、对现场效果的审核把控;(7)景观、室内方案设计;(8)立面完成初步设计;(9)配合项目设计管理,参与各端口协调工作;10)为冷站、电站提供统一协调的立面设计。

1.4.3设计要求

详设计任务书。

1.5 评定标方法

1.5.1 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经专家评选的前5组设计集群将作为受邀设计单位,同时选定两家作为替补设计集群进入第二轮正式建筑方案设计竞标阶段。

1.5.2 若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第二阶段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补偿费,招标人有权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工程的投标,同时提请主管部门对该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5.3 方案竞标(即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式:记名投票法(逐轮淘汰),由方案竞标评审委员会(即方案评审委员会)推荐2名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在此2家中标候选单位中确定1名中标人作为该项目地块的建筑方案设计单位。

1.5.4 招标人有权要求第二阶段的优选方案进行方案讲解,讲解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招标人将对未中标人给予的补偿中。

1.5.5 定标方式:票决定标法,根据(深府[2015]73号文])规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方案竞标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6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100%。

1.7 项目进度要求

计划2018年9月底开工,项目周期5年。

1.8 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留仙洞总部基地六街坊。总建筑面积约1000000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规模:76.12万㎡,其中:办公64.72万㎡,商业4.20万㎡,宿舍7.20万㎡。

2.设计费

2.1 中标单位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费计费方法如下:

2.1.1 项目总建筑面积100万㎡(暂定),建筑方案单价按60元/㎡,共6000万,(含城市规划专项设计费450万元)。冷站、电站统一协调的立面设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计算。

2.1.2 城市规划专项设计费450万元(含税),专款专用,分二次支付至中标人,并由中标人支付给城市规划专项设计单位。

2.1.3 招标人支付的费用均含税,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如为境外公司且无法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则相应税点由合同总价内扣除。

2.1.4 设计费的计取以政府部门认定的总概算批复中的建筑面积为合同依据,最终设计费以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为准。

2.1.5 合同签署单位承担合同的全部责任、权利及义务。

2.1.6 本次招标确定中标设计联合体,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直接与中标设计联合体谈判并签订设计合同,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设计协议》,指定设计负责人,明确各方工作权责和内容,以及各方分配的合同金额等,此声明将成为合同附件。

2.2 投标补偿费

出于对建筑师尊重和设计单位投标成本的考虑,资格预审选择5组联合体投标单位作为受邀设计单位,参与第二阶段竞标,第二阶段竞标专家将推选2名优选方案,最后由招标人确定1名中标人作为该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单位。最终中标建筑方案设计联合体单位将获得本次招标的设计合同,承担设计任务不予补偿。未中标的优选方案设计联合体单位,第二名将获得投标补偿150万元;第3~5名的受邀设计联合体单位将分别获得120万元投标补偿。但如第二阶段竞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提交的第二阶段设计方案未达到本次招标设计工作深度及要求,或废标的,或未参与第二阶段竞标的受邀设计单位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补偿费。 该费用在本次招标结束后,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及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申请材料,经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审核后予以支付。 所有补偿费已包含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第二阶段方案竞标、各参与单位提交方案的展示、出版及设计成果的使用权等,招标人支付的费用均含税,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如为境外公司且无法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则相应税点由合同总价内扣除。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统一支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不得有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且必须保证不被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权利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若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则应予废标;若在中标后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则中标无效。

3.招标日程安排计划表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三阶段: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第二阶段方案竞标,第三阶段招标人定标。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招标日程安排计划表内时间均为暂定时间,最终以招标文件补遗及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公示为准。若某时间节点滞后,之后节点顺延。

时间

工作安排

2018年5月17日 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2018年5月17日- 2018年6月5日17:00前 报名周期
2018年6月5日17:00前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2018年6月8日(暂定) 资格预审
2018年6月11日(暂定) 资格预审结果名单公示和招标文件(方案竞标阶段)

2018年6月12日17:00前(暂定)

投标人以email方式递交投标确认函,收件箱详见招标文件

2018年6月15日14:00(暂定)

项目介绍会、答疑会

2018年6月11日-2018年9月5日15:00前(暂定)

投标人制作方案竞标阶段投标文件

2018年9月5日15:00前(暂定)

投标人递交方案竞标阶段投标文件

2018年9月6日(暂定)

方案评审

2018年9月10日前(暂定)

招标人定标

4.报名条件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球公开报名的方式,允许联合体报名。鉴于本项目的项目规模较大及复杂功能要求,为鼓励设计多样性,应由优秀建筑师组成设计师集群,以“1+X(X≥3)” 模式组成联合体,即牵头总建筑师(机构)+X个知名主创建筑师(机构)(牵头总建筑师必须是X中的一员),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担纲主导的牵头总建筑师应提出项目的设计理念和价值观,统筹城市设计优化和各单体设计标准,保证城市空间的整体性和连续性;通过集体智慧的交流,使各建筑在风格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建筑空间产生丰富性和多样性,从而创造富有活力的产业聚落。 X家知名主创建筑师团队(含总控建筑团队),每家必须完成地块25%以上的设计任务量,充分发挥多家设计师团队的能力。

4.2 报名的设计联合体原则上需具有类似项目案例,且规模不低于10万平方米,在建及已建成均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设计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其它报名文件由设计联合体牵头单位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3 中国境内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赛; 4.4 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人员应为该设计机构的在册人员,主创设计师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以及专家评审会汇报、招标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等工作。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中国地区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5.资料索取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投标的单位请前往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点击此链接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w/jyw/zbGongGao_View.do?ggguid=0e3576ae-73f0-4621-b19a-f859bf5eabec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以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公示的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3号

联系人:刘湘怡 电话:15112644451

业务指导: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西岭下村北区13号2楼

联系人:范莹莹

电话:13760227566、86-755-82117166

传真:86-755-25705662

E-mail:234496779@qq.com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局

招标人: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平台: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业务指导: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

招标代理: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