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块处于宝安中心区兴业路和新安六路的交汇处南侧,距地铁1号线宝体站约1500米。项目地块西北侧与现状河渠一路之隔,西南侧为幸福之家养老院,东南侧为兰乔花园。用地面积11789.3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70736平方米,其中酒店40000平方米,商业5736平方米,公寓25000平方米。
本项目城市区位示意图
招标范围
中标人将负责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合服务。设计周期为9个月。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为独立注册的法人或为企业所在地建筑行业协会成员),本项目招标内容系其主营业务范围之一;
(2)投标人须具有酒店及公寓的设计经验;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两家,且牵头单位需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的法律责任按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中分工内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5)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投标。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1)形式:电汇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递交方式:2018年12月11日18: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招标人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深圳华侨城滨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宝城支行
银行账号:44201546800052509016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凭证、汇款单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包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1.招标时间说明
(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
(2)发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
(3)报名时间及说明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18:00(北京时间)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详见报名要求),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入库手续,入库流程详见https://octdzzc.chinaoct.com/。联系人:温丽萍 18028723613
(4)项目介绍及答疑会:如有需要,将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5)答疑及补遗
1)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截标前5日(截标前5日,不含截标当日;逾期答疑的,截标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本次投标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须在质疑截止时间之前,在华侨城招采平台澄清提问窗口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在华侨城招采平台澄清答疑,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疑问,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3)投标人未提出质疑或未收到招标人明确答复,直接将偏离招标文件的说明以及额外诉求随投标文件递交的,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合同条款必须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若中标人因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及要求拒签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责任,要求投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6)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安排。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8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新安街道宝兴路8号华侨城滨海有限公司
(8)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标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新安街道宝兴路8号 华侨城滨海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拟中标单位。
(9)定标时间
评标完成后2天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
(10)述标要求
1)评审当天,主创设计师须现场汇报方案,使用非汉语述标的须自带翻译(汇报时长不超过1小时,包含翻译及答疑时间)。
2)投标人须根据方案内容准备汇报演示文件。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招标文件索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完成入库报名后,可登陆网站索取https://octdzzc.chinaoct.com/。
1.投标上限价人民币1200万元(含中国境内和境外的税费)。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2.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是包含中国境内及投标人所在地全部税费的含税报价,税费计取的费率及规则由投标人自行把握,相关税务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中国境内、境外应缴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3)如有需要,招标人可代境外中标人办理缴交中国境内税费相关手续,但税费由境外中标人承担,境外中标人实际收款金额为中标报价减去中国境内税费;由中标人自行缴纳中国境内税费的,招标人支付全额价款。
(4)投标人报价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不接受替代方案及报价。
(1)补偿费是招标人针对优秀的设计方案给予未中标投标人的经济补偿;
(2)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给予补偿;
(3)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各补偿30万元人民币(含税),第三名之后不给予补偿;
(4)补偿费包含中国境内和境外税费。支付前,投标人应提供中国境内有效发票(如有需要,还需提供完税证明);若有需要,招标人可代投标人办理缴交中国境内税费相关手续,但税费由投标人承担。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与符合补偿条件的投标人签订合同,支付补偿费。
深圳华侨城滨海有限公司
招标人:深圳华侨城滨海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管理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公告平台: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招标咨询顾问:深圳市一和雅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丽萍
手机号码:18028723613
邮箱:competition@ehow.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