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进程时间:2020-08-06
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支持推进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等工作的部署精神,东莞市以东莞理工学院作为合作办学高校,以“大学+大学”的模式开展合作办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开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一)办学定位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秉承教研合一的理念,定位为卓越的专业教育及研究型学府,致力发展成为以「问题导向」研究、新科技和专业教育著称的全球一流教研中心,重创新、创造和实践。
(二)办学目标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秉承港城大“敬业乐群”的校训, 根植中华,放眼全球,服务社群。透过其精选的学科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契合东莞市整体发展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人才、带动和支持东莞市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办学层次提升。
(三)办学规模
总体规模:计划招收学生6000人,其中本科生2400人,硕士研究生2600人,博士研究生1000人。
(三)投资规模
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额120000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估算额90000万元。
规划用地及建设:
(一)校区选址
校区选址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屏山村及松山湖,莞深高速南侧,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捷
图1 校区区位图
(二)校区用地范围
校区用地面积523.9185亩,分为两期进行规划,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79.5656亩,二期用地面积344.3529亩(包括湖及山体)。
校区建筑规模
校园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约124,719~147,654平方米之间,二期建设约175,281~152,346平方米之间。
1.一期建设内容
校园一期建设的范围为一期红线内124,719~147,654平方米之间建筑,主要规划建设满足四大学科办学基本条件的基础设施。
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前分阶段完成一期约124,719~147,654平方米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
2.二期建设内容
校园二期建设的范围为二期红线范围以及一期红线范围内除一期已建设的124,719~147,654平方米之间建筑以外的建筑。
图2 校园用地范围示意图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一期(124,719~147,654平方米之间)工程的全过程设计和二期(175,281~152,346平方米之间)工程的方案设计。一期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专项设计)、配合报建及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二期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室内专业和景观专业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总体建设要求:
围绕建设国际性一流水平大学的战略目标,将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建设成为超前的国际性一流水平大学校园。
1.国际性大学标准的校园: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为吸纳海内外人才的高等学府,其建筑布局、道路空间、休憩设施必须达国际前沿的标准,校园整体以现代化形式展现,符合国际学者及学生的期望,鼓励双向交流及互动,提供足够的学习空间、多元的生活及饮食所需设施,海内外人才无论教学及生活均感觉舒适、方便。
2.智慧校园
利用最新科技建造,通讯设备以光纤为基本骨架,关键设备和设施的进行设计与布置,尽量留足空间, 以满足日后发展的需要。全面引进高新科技、人工智能管理学生事务及校园设施,令校园生活更方便、更以人为本。智能化系统应具有前瞻性和满足将来的扩展性。
3.可持续发展的校园
校园规划要有利于校园各部分有机生长,一二期的自然衔接;
重视校园的耐用性,各机电系统应满足绿色节能环保耐用要求,降低校园后期维护成本,并需满足国家关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设计要求。
4.因地制宜的校园
突出人文气息,充分考虑周边山体关系,形成融合自然生态景观;体现大学的社会责任,在规划建设、设施共享、教育培训、文化活动等方面,加强校区与城市的联系。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国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注册于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鼓励境外设计单位与境内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合作方需符合以下要求:
(1)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在内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多于两家。
(2)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主导项目工作进程。
(3)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需具备国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体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1.资格预审阶段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的公司实力、企业资格及业绩、设计团队实力及业绩、设计工作方案、概念提案等资料进行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法(淘汰法)的方式评选出5名(无排序)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的设计投标及评标,同时再评选出2家备选单位(有排序),如前5名入围单位中有退出投标的,则备选单位依序替补。招标人只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若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建设项目的投标。
其中,资格预审概念提案要求:
(1)对项目进行解读,对设计理念、设计构思等方面进行阐述。
(2)通过概念规划总图、效果图、分析图等表达设计构思、设计依据与特色,梳理项目方案设计的关键点
2.设计投标阶段
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法进行评审,推荐3名无排序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招标日程(根据具体发布时间调整)
阶段 |
时间 |
事项 |
资格预审阶段 |
2020年8月6日 9:00时~8月25日 18:00时 |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
2020年8月20日 17:00时 |
质疑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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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2日 17:00时 |
答疑及补遗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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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 18:00时 |
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提交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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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7日~8月31日(暂定) |
资格预审评审及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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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 |
投标人递交《投标确认函》盖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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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投标阶段 |
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15日(暂定) |
发布正式招标文件 |
2020年9月30日(暂定) |
投标预备会(如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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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5日(暂定) |
质疑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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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暂定) |
书面答疑(电子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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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暂定) |
投标人递交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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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暂定) |
开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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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日(暂定) |
方案评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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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阶段 |
2020年11月2日(暂定) |
定标 |
2020年11月3日(暂定) |
中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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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设计投标阶段和定标阶段的时间均为暂定的计划时间,仅供参考,各环节实际时间以招标文件最终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
总设计费暂定3283.00万元,其中,一期相关专业方案至施工图设计费暂定2887.88万元,二期建筑、室内及景观方案设计费暂定395.12万元。
对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入围的正式投标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中标人将被赋予本项目设计合同,不予补偿;
(2)对于被评标委员会推荐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2名正式投标人各获得80万元落标补偿费;
(3)进入评标环节但未进入定标环节的2名正式投标人各给予50万元落标补偿费(对于进入评标环节但经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或宣布为废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4)其余投标人不作补偿。
信息发布:
1.招标公告发布平台: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具体招标内容与招标日程以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均需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2.投标人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办理企业信息备案或登记。施工、监理及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企业在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体事宜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并办理。
3.投标人应事先办理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数字证书及录入投标员信息。有关手续请查看交易网《深圳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4.相关办事指南请登录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查询。
本次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以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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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海燕
联系电话:0769-230789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焕然、林楚利
联系电话:0769-22683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