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进程时间:2020-12-22
一、项目概况
前海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香港,规划为未来的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和城市新中心。
图1-项目区位图(图片来源:深圳市日杰瑞欣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前海前湾片区,共包括三块用地,分别是十单元01街坊的前海深港专业服务业小镇(以下简称“专业服务业小镇”)、九单元06街坊的前海深港未来产业小镇(以下简称“未来产业小镇”)及九单元04街坊的前海深港产学研创新小镇(以下简称“产学研创新小镇”)。深港专业服务业小镇位于听海大道与前湾三路的西侧;深港未来产业小镇位于前湾二路、前湾三路中间与听海大道相邻;深港产学研创新小镇位于前湾二路与梦海大道的北侧交汇处。
二、项目定位
2.1前海深港专业服务业小镇
深化深港合作,为香港服务业拓展空间,对接香港专业服务业优势资源及先进经验,重点发展法律、会计、文化创意、人力资源和工程服务等专业服务业,打造深港专业服务业产业及人才集聚区、深港专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深港专业服务开放示范区和港式专业服务体验区。
2.2前海深港未来产业小镇
未来产业小镇旨在打造成为深港未来产业发展聚集地,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型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香港提供发展空间,拓展产业发展方向。
2.3前海深港产学研创新小镇
以深港产学研融合创新为总体目标,将打造集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为一体的深港产学研创新小镇,构建政产学研资介用等要素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系统,为香港提供发展空间,注入发展动能。
本项目包含三块用地,其中前海深港产学研创新小镇用地面积为3.89万m2,总建筑面积为7.47万m2,容积率为1.5;前海深港未来产业小镇用地面积为7.91万m2,总建筑面积为14.21万m2,容积率为1.5;前海深港专业服务业小镇用地面积为6.63万m2,总建筑面积为12.73万m2,容积率为1.5。
项目中标后的设计工作具体范围、深度及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建筑方案设计,景观方案设计,室内方案设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预审阶段;第二阶段方案投标阶段;第三阶段定标阶段。各阶段主要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阶段
1) 申请报名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工作规则)》)
2) 概念提案:设计单位统一就未来产业小镇进行设计,提交2页A3成果:含总平面图及能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形式不限)。
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4) 资格预审报名文件提交形式(详见《招标文件(工作规则)》)
· 纸质文件:所有纸质文件提供1套正本及4套副本,其中正本须加盖公章或扫描打印电子章;提交的文件应遵循环保原则,双面打印,避免过度包装。1份正本和4份副本先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内,再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申请报名文件或概念提案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 申请报名文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列目录。A4尺寸,用软皮质胶装。正本封面及扉页须加盖公章或扫描打印电子章,含封面封底和扉页不超过40页(正反面为1页)。
· 概念提案为2页A3尺寸(不含封面封底),简装横版文本,正本封面或扉页需加盖公章或扫描打印电子章。
· 电子文件:以上文件的电子文档(可编辑版本)拷贝到U盘(2个),与文本一并提交;电子材料分为两个部分,概念提案为单独一个文件,其余内容为一个文件或文件夹。密封包装在1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注明“电子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所有资格预审报名文件须在2020年12月28日17:00前送至或邮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石厦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B座12楼层1212号日杰瑞欣办公室)。
第二阶段-方案投标阶段,提交的最终成果应包括完整、清晰的设计说明与图纸。设计说明应包含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详细说明,整体设计理念、模块化设计理念及经济指标等,设计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效果图、技术图纸及分析图等。投标人对3小镇均需提交概念方案,并结合方案特点选择不少于1个小镇进行重点表达。(详见《设计任务书》)。
第三阶段-定标阶段(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设计机构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允许组建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成员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多家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
1.投标方式及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设计机构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允许组建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成员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多家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
2.资格预审
使用记名投票的方法,选出9家入围的设计机构,参加第二阶段的方案投标工作。同时再评选出2家备选设计机构(须排序),如有入围的投标人退出,则备选设计机构依序替补。
3.9家入围投标人应按时提交《投标确认函》。《投标确认函》须投标人签字盖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签字盖章。《投标确认函》递交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因疫情等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无法提交鲜章原件的投标人,可以先提交扫描打印文件,并且在2021年1月13日17:00之前递交《投标确认函》的鲜章原件,扫描打印文件与鲜章原件缺一不可。
若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参与,招标人有权在今后拒绝该设计机构参加招标人的任何项目。
第二阶段-方案投标阶段
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9名设计单位向评标委员会进行述标答辩。
本轮投标采用明标的方式进行评审,评标会当天,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方案文本、展板、模型(如有)、述标答辩情况以及多媒体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法(逐轮淘汰)进行评审,选出无排序的前5名进入定标阶段,后4名获得方案补偿费。
第三阶段-定标阶段
定标办法:直接票决法
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出的不排序的前5名设计单位向定标委员会进行述标答辩。(暂定)
根据定标委员会的投票结果,中标候选人将被授予对应小镇的方案设计合同。招标人有权确定同一家设计单位至多可以中标两个小镇的方案设计合同。未中标的设计单位获得方案补偿费。
若主办单位认为其中一个或多个小镇的设计方案不具备可实施性,则有权不确定中标候选人,给予方案补偿费。若主办单位认为所有设计单位的方案均不具备可实施性,则不授予各投标人合同,给予方案补偿费。
招标日程
阶段 |
时间 |
事项 |
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 |
2020年12月22日 |
发布招标公告及接受报名 |
2020年12月28日(17:00前) |
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提交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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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
资格预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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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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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投标阶段 |
2020年12月31日 |
概念方案设计招标启动会 |
2021年01月07日(17:00前) |
质疑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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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17:00前 |
书面答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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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25日 |
方案投标阶段(2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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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17:00前)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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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7日(暂定) |
方案评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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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8日 |
评审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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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阶段 |
2021年01月29日(暂定) |
定标 |
2021年01月30日 |
定标结果公示、依据合同开展深化方案 |
以上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1.投标报价上限价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单方价格上限为80元/m2。最终合同价格根据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函确定。
2.方案补偿费支付方式
中标候选人将被授予方案设计合同,不再给予方案补偿费;进入定标环节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每家各40万元;入围方案投标阶段但未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每家各30万元。
若方案均不具备可实施性,则不授予各投标人合同,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每家各40万元;入围方案投标阶段但未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每家各30万元。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所有费用(含差旅住宿费)均自行承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未达到本次招标工作深度及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其方案补偿费。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
1.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软件和其他物品,其所有权(包括版权)等合法权益归招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设计机构不得擅自使用或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前述资料、软件和其他物品,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受的所有损失。
2.所有参加本招标活动的设计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但所有参与投标的设计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投标人。
3.招标人可以无偿展示所有设计文件,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设计文件。
4.投标人就本项目在工程招标或设计上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都必须取得合法的授权,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如投标人由于在工程招标或设计上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都应由投标人承担。此外,投标人还应承担由本条款直接导致招标人相关的经济赔偿、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及其它开支、费用。
上述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承诺其所提供的本项目的设计成果仅供本项目使用。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设计成果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其他重要信息
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需要下载的所有相关文件须前往深圳城市设计促进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szdesigncenter.org/)
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解释语言以中文为准。
3.招标工作的日程安排均以北京时间计算。
4.本次活动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成果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的设计团队应至少配备一名通晓中文的设计人员。
5.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文件、各类通知函件均以书面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文件、各类通知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投标人应确保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始终参与本设计工作; 境外设计单位应确保有境外单位的人员参与、签名和加盖境外单位印章。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均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8.在招标期间,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随时终止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人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9.《投标确认函》递交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因疫情等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无法提交鲜章原件的投标人,可以先提交扫描打印文件,并且在2021年1月13日17:00之前递交《投标确认函》的鲜章原件,扫描打印文件与鲜章原件缺一不可。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明确牵头设计单位。(需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需鲜章,若因疫情等因素影响,联合体协议书最迟应于12月29日17:00前递交)
《投标报价函》,需投标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必须为鲜章)。
招标人:深圳市前海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技术支持:深圳市日杰瑞欣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
李小姐:136 3265 8134;0755-86549494(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林先生:135 8036 2306;0755-86542174(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