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坪山文化聚落(深圳市坪山新区文化综合体,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委托单位: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
1.3 承办单位: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1.4监督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
1.5 项目概况
“坪山文化聚落”项目作为坪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构成,以满足坪山新区常住人群文化生活需求为根本,以改善新区文化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市民文化品位和新区文化软实力为导向,集中规划发展公共文化设施,突出新区文化特色和内涵,打造集文化阅览、公共展览、文化活动和演出艺术于一体的深圳东部城市文化综合体。 根据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与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相关协议,本项目由招商地产代建,本次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及后续各阶段所有设计工作的组织、设计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报建及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均由招商地产承办。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坪山新区文化综合体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以西,丹梓大道以南,半月环公园西侧 |
建设规模 |
占地面积52164.4 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4300 m2 |
建设内容 |
图书馆12370 m2,书城10440 m2,展览馆6180 m2,美术馆5060 m2,文化活动中心8960 m2,剧院11010 m2,办公配套3760 m2,会议配套8780 m2,商业配套7740 m2,公交站300 m2(独立占地4000 m2)(除公交站外,其它单体建筑面积可以有±5%的误差) |
项目资金 |
坪山新区政府投资,总额9.84亿元人民币 |
建安成本 |
8亿元人民币 |
单方造价 |
地上计容面积造价12000元/平米(包括土建、装修及设备等全部内容)以内 |
建设周期 |
2013年8月1日桩基础提前开工,2015年12月31日前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委托人 |
1.6招标目的
“坪山文化聚落”期望成为深圳近年来最具突破性之公共建筑群,鼓励以真诚的方式回应文化和日常生活的关系,摆脱对奇观性、地标性和过度包装的追求,转而追求与城市空间环境、文化背景、地域气候的融合。使本建筑群既隐喻着城市空间生长历史,更为公众创造平等的公共文化交流空间,关注其社会意义和影响力,强调公众参与性,体现公众视角,倾注人文关怀。我们相信:建筑生产过程亦为社会与生态的重筑过程。
因此,本次招标强调建筑的地域性、公共性、文化性、社会性。建筑师需深刻理解中国文化,尊重深圳(尤其是坪山)本土文化特质,充分研究项目所在地域的传统建筑语言结构,学习吸收当地建筑文化遗产。对现代主义和地方性、场所意义营造、场地和气候回应、材料和建造方式、资源分配、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等命题进行深入探讨,分析产生基于本土的创新设计理念,形成真诚而独特的建筑表达方式,建造与场地环境粘合度高、与城市肌理充分融合的建筑集群。建筑设计要避免简单的符号性、图解式建筑语言,应在传承文脉的基础上体现建筑的在地性与现代性,营造积极的、以人为尺度的城市公共空间,使本项目成为融合当地文化和现代公共生活的场所,成为具有新区特色和现代产城融合形象的代表,并借此树立“坪山在哪里”的文化心理地标。
1.7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确定“坪山文化聚落”城市设计优化暨建筑设计方案。由中标机构完成本项目城市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专项设计配合的设计内容(不含室内、环境与景观设计及其它专项设计),协助代建单位完成室内、环境与景观设计的招标工作,中标机构在设计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配合阶段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保证施工配合顺畅快捷。
室内、环境与景观设计单位须另行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其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充分体现如何衔接中标方案的设计风格和标准要求,室内、环境与景观设计应与本项目国际招标文件设计目标保持一致。 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方案设计的深度应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有关规定)
2.1招标方式:招标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公开报名、资格评审的方式,招标平台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报名单位的公司资格、业绩、设计联合体构成情况、对本项目设计基本思路等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五家设计联合体入围参加第二阶段的方案设计竞标(不接受五家入围单位以外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采用全球公开报名的方式。鉴于本项目的文化价值取向及复杂功能要求,为鼓励设计多样性,应由优秀建筑师组成设计师集群,以“1+X+1(X≥2)” 模式组成联合体,即牵头总建筑师(机构)+X个知名主创建筑师(机构)+在深圳注册的建筑设计工程甲级资质设计机构(由于项目工期原因,要求一家深圳本地设计机构),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担纲主导的牵头总建筑师应提出项目的设计理念和价值观,统筹城市设计优化和各单体设计标准,保证城市空间的整体性和连续性;我们的初衷是通过集体智慧的交流,使各建筑在风格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建筑空间产生丰富性和多样性,从而创造富有活力的文化聚落。
2.3报名的设计联合体原则上需具有类似项目案例,且规模不低于2万平米,在建及已建成均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设计声明》,连同其它报名文件由主设计机构一并提交承办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此次招标。
2.4报名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方案设计招标费
本次招标正式宣布的方案中标单位,获得设计合同,先期取得预付款6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他单位设计招标费:第二名60 万,第三名50万,第四名40万,第五名30万。 设计团队参加招标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承办单位支付的设计费用均含税,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投标费用在最终投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承办方将与各投标单位签订协议,以支付相应费用。
3.2设计取费
本次招标确定中标设计联合体,承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直接与中标设计联合体谈判并签订设计合同,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设计协议》,指定设计负责人,明确各方工作权责和内容,以及各方分配的合同金额等,此声明将成为合同附件。 设计取费依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谈判确定,暂定人民币1400万元。
招标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名及资格评审阶段,第二阶段为设计竞标阶段。
日期 |
内容 |
|
第一阶段 |
2013年1月 15日-30日17:00前 |
报名周期 |
2013年2月1日 |
资格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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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日 |
公布资格评审结果,发出《招标邀请函》和最终的设计招标文件(设计竞标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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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3日17:00前 |
投标人以传真方式递交《投标确认函》 |
|
第二阶段 |
2013年2月4日 |
项目介绍会(现场踏勘) |
2013年4月8日17:00前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资料索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请点击以下网站下载: www.szpl.gov.cn www.szdesigncenter.org(请点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 www.abbs.com.cn
承办公司及联系人
承办单位: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意库三号楼 518067
联系人:曹百增 赵凯茜
电话: 18018721858 13798297702
会务组织单位:深圳市一和雅韵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丽萍
电话:13760133656
邮箱:competition@ehow.net.cn
(此文转载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方网站)
坪山新区管委会
委托方:
坪山新区管委会
承办方: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督组织方: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