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冬青:城市设计——从形态诠释到形态设计

2016-09-28

规划大厦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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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尤其是原特区内,基本是按城市规划建设起来的城市,也是最早开展城市设计实践的城市之一。如果说规划构成了城市发展的基本骨架,那么城市设计规划让城市发展更加富有活力。随着当前深圳从增量发展进入存量发展阶段,规划和土地管理制度变革的同时,也对城市设计管理和实施提出了新的挑战。 深圳-城市\建筑大师论坛第23讲将邀请著名城市设计专家韩冬青教授,向大家讲述他对城市设计的诠释。

韩冬青

现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城市设计理论家,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2011年获评江苏省建筑大师称号。

他主持设计的主要项目有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大楼、南京新街口地区城市设计、南京河西新城中心区城市设计导则研究等20余项。主持的“城市建筑一体化设计”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发表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的专著《城市建筑一体化设计》已两次再版。

活动回顾

今天演讲的题目其实是一个半命题题目,主要是想跟大家交流一下城市设计的想法。最近城市设计这个话题相当热门,这一段时间的讨论给我的印象是这样的,一个是所有人都觉得城市设计很重要,政治家、职能部门、专家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说它的重要性。但在过去30年中城市设计有很多学者说它很重要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得到很多的认同,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还有另外一个,城市设计讨论价值观的问题,就是要告诉别人,我们要什么样的城市,关于这种问题讨论特别多。我觉得这两个问题的讨论都很重要,可是我认为它并不是一个城市设计专业工作者工作的核心。我觉得城市设计的价值观问题不是由设计师决定的,设计师需要理解城市设计的价值观问题,价值观本身不是设计出来的。因此今天的讨论几乎不讨论价值观层面的问题,但是不表示说我对城市设计没有自己的价值看法,希望今天在座的不管是业内的同行、领导干部,还是其他不同的角色,我们都得知道城市设计是一门手艺,是一个比较专业的工作。

秩序依然是中国当代城市设计的基本目标

城市设计要有一个不会随着时代潮流变化的看法,对于目前来说,城市设计目前的情况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还是秩序问题。这可能跟欧洲或者北美如何摆脱当前强制度束缚的情况不一样,对于中国来讲,秩序依然是最基本的目标,但很多城市设计招标的文本好像不持有这样的观点。

当代的城市设计早已超越对壮丽轴线和华美形体的肤浅追求,其实并非只是从视觉美化角度对城市规划的补充,而是要探寻城市环境中的物质空间元素因各种特定的复杂关系而形成的丰富的结构性关联,从而使城市成为促进个体间相互包容,鼓励人们多种活动交织的活力集聚场所,这个就是城市设计追求的目标。

城市品质是什么?

我觉得城市品质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理解:首先城市品质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生活与场所的统一。我们要什么样的生活,有没有相应的场所跟它相匹配,能做到符合生活的需求。其次,城市品质是城市功能运转效率与物质空间形象的统一。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将城市看作一台机器,那么在里面所有的运转都是职能的运转的问题。这个运转的效率和物质空间形象之间是不是相吻合的,这样的物质空间的形象,这个环境的形象是不是支持城市机体的正常运转。再者,城市以占有资源为本质特征,所以城市的品质应该强调自然和人工之间的统一。最后,城市品质就是城市文明的表征。城市设计虽说是城市文明的表征,但城市设计是不能够全盘解决的,因为城市文明是由很多方面构成的,设计只能解决其中的一部分,甚至我认为是很小的一部分。

城市设计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基于对城市品质的认识,我觉得城市设计的基本任务从专业的角度来讲,就是两件事:一是创造城市物质空间的结构或者是对既有的结构进行优化,也就是说要关注它的结构秩序。二是对城市物质空间环境里面的各种元素进行类型的甄别,选择和运用。当然有时候也有一些创造。可是这些创造放在历史的角度下看,并不是每天都在发生,大概一个世纪就创造一两样,更多情况下是既有的类型的选择和预留。还可以换一个表述方法,城市设计就是对城市物质空间环境的秩序和关系的一种控制与引导,所以这个还是要回到秩序的问题上,城市设计的成果最后都是通过这种图和文字导则的方式来描述城市物质空间环境的结构关系。对于它这种结构或者是它所隶属的元素,公共的关联性设计行为提出引导和约束。

城市要编制都是要以图则的方式给出来,现在图则的形式越来越标准化,但是图则的本身内涵是什么?图则要解决什么?我觉得是表述,对于所属的设计它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结构关联。如果是动用很多元素,这些元素跟人的城市公共行为相关的关联性是什么?我觉得这个是最本质的一个内容。因此物质空间环境的形态理解和形态设计始终是城市设计的核心,这个是刚才讲到城市设计要解决什么问题,是由它的目标所决定的。

专业层面城市设计的实践:一般来说,总是从形态的描述开始,经过分析、明确背景和问题然后转向综合的设计创造。那么这就涉及到了形态学的知识,经常有人讨论说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城市设计有没有自己比较独立的知识体系?我觉得纵观大尺度和小尺度之间的城市形态学,是城市设计的基本知识内核,所以城市设计工作者一定要有两个基本的能力,第一是具备形态认知的能力,第二个要具备形态设计的能力。抛开这两条再去谈别的,那就无所附着。当然它内容非常丰富,但是所有的丰富内容都必须依托在一个形态的骨架上。为什么我特别强调这个东西,我所讲的城市形态学有一部分内容在中国城市规划学科领域里面有所涉及,特别是基于地理学的城市规划。他们经常讨论城市形态学,但是那个形态学基本上只讲城市的规模和边界轮廓几何特征的变化,但我不认为那是一个完整的形态学。完整的形态学所涉及的,大到城市群之间的区域关系,小到包括人的视觉可触及可感知的物质空间,所以是纵观多重尺度的城市的形态一个认知的方法。

而现在相关领域专业的问题是什么?在城市规划方面,很多控规编制的专业人员,搞不清经过他的控规编制之后的城市究竟是怎么样,是给人一个什么样的感觉。而建筑学方面,大学培养建筑学关于环境的认知基本上不会超出四个相邻的街区,就是站在十字路口看见四个相邻的街区,有的甚至于只会认识规划所给的要点红线范围内的地方,一旦超越了红线就不知道如何认知,有时候所谓与环境协调,也就是看一下隔壁房子是什么颜色,有什么符号,哪个年代建造的,周边景观是怎样的,大致就是这样的认识,所以现在的建筑师也非常缺乏城市形态学的基本知识。当你规划要点说建筑设计要与环境相结合的时候,我们很多建筑师搞不清楚怎么结合,因为没有认知的方法,而这个认知的体系主要是形态学给予的。由此可见,及时补充形态学的知识有多么重要。


形态研究的三种取向

第一种城市形态的研究是描述性分析,即形态是什么样的,把它讲出来,画出来,展示出来,所以一般这种描述以环境形态的局部和整体关系及其历史演变的客观呈现为目的。这种客观呈现中的结构分析、要素分析、认知分析和历时演变构成其基本框架。

第二种是成因分析,从建成环境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联性方面揭示现实形态现象背后的复杂动因。它的系统是人、社会、环境形成的特大的系统,这个领域工作的人文、经济、社会色彩十分浓厚,所以这个领域的工作通常也被转换并承担起价值批判的角色。

第三种研究方式,则是诠释性分析。诠释性分析是以分析者的个性化理解为依托的,对物质空间形态的理解和推断。它以人对环境的能动作用作为理性基础,如果说上述两种分析主要以其客观性作为判断标准,那么物质空间的诠释性分析则有明显的主观投射特征。我觉得所谓的诠释性分析在于研究对象,设计对象是客观的,但研究策略则是主观的。对象的客观性和设计师分析的主观性共同存在,这种思维特征使现象的分析和设计操作能够联系起来,个体诠释思维的差异造成了创造成果的差异。所以诠释性分析带有鲜明的未来指向,其特有的观念映射特征开拓了城市物质空间形态传承与创造的乐观前景。

因此,形态诠释以形态描述为基础,这种形态诠释描述最终转换成图形生产的机制,这就是我所讲的形态诠释。形态诠释的实质是设计过程中的形态生成假设,一般而言,调查-分析-设计构成了城市设计程序的三部曲,那么,形态诠释正是由分析评价转向综合设计的关键性节点。

本图片来源于网络

从苏州的平江图可以看到中国以前对城市的理解和表达方式。平江图展现的是双棋盘格局,图上只标注了相对重要的房子,并且没有照比例画,而是越重要越大,但水和道路却是等比的。这种表达方式在西方一般是不会出现的,这就可以说明中国跟西方国家在城市的理解上还是有一定差异的。也就是说,设计师在做事的时候其实是有自己对待城市的态度跟方法,并将其表达出来的技术方法。

城市空间形态的分析与组织

我们应该从什么角度去理解城市物质空间的形态?比如说用分层法来揭示城市中不同元素之间的联系,将各种各样的元素分开,然后同比例放在一起就可以看出它们之间是怎么相互联系的,这是其中的一种观察法。其实,每一种观察方法核心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要这样去分析,所以这些观察方法有时候会转变成设计法。通过层叠法,拼贴法等各种对城市的研究和开发,慢慢形成了现在城市的空间形态。

那么,人们常说的城市肌理是什么?肌理是如何形成的?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土地政策,不同的经营方法会产生不同的城市肌理,所以承载建筑的地块积聚起来形成街区之间的连套关系一直到街区是如何积聚成街区群,形成连续的地段的。它们之间的组织关系现在很少有规划,编制、研究这些问题,我们的控规基本上是划到大街区为止,根本不深入地块,甚至我们很多规划师认为地块就是街区,所以在地块申报划分上形成不了有机的城市肌理。这种现象的背后是由地块的组织制度所决定的,所以说地块的观察方法对于规划来讲是尤其重要的。但现在被自然的认为这是城市设计的事,所以很多专业工作者没注意这个问题。一味的追求美观并不应该是城市设计的根本内容。

本图片来源于网络

从上面的图片,我们可以体会到城市设计尺度的重要性。图中一片过去时代的房子被新建的高楼大厦紧紧包围,被迫形成了盆景,城市建设的效果并不是那么美观。但是在这种城市尺度被破坏的情况下,显然放弃高楼大厦或者放弃旧房子都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所以我们开始寻找不同尺度的共存方法。

密度是需要被设计的

我们观察城市不同的尺度,不同的精度,同样一个图用不同的精度和对比度解释它的时候,得到的尺度不一样的。在很多规划工作者对密度的定义很简单,因为基本上中国各地都有一个叫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或者是城市规划实施细则之类的法规性的文件,在这个文件它会告诉你居住区的密度上限和下限是多少,各种各样的用地大概是多少。这种编制和设计导致出来城市的肌理一定是大面积均质的肌理,但是局部看就是一种不规律。所以说密度不单单是一个百分比,密度本质上是对像建筑这类物质元素它的一个格局本身的配置方案,比如说一样是45%,它也有不同的配置方案,同样的密度它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实现方法,因此密度不能被简单的理解为是一个指标,密度是需要被设计的,是设计师需要工作的内容。

形态设计的三种策略

作为城市设计师不能简单的响应尚未规划的各种约束,然后就转移寻找图形、寻找构形,这里面有一个工作过程就是理解,如何理解城市形态,在这个理解的过程当中就会发现如何理解,就意味着您将如何去发现城市的形态,这个城市形态的创造就根植于您对城市的理解之中,各种各样的理解再转向设计。

这其中我觉得大概有三种做法,而最经典的一种就是范式。所谓的范式就是前人的研究经验被总结、被抽象、被理论化了形成某一种,比如说中国以前有一个中轴对称、前朝后市的这一套说法,这就形成一个范式;比如说花园城市也是一个范式。这样的范式怎么样拿来用,设计师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主要是干什么?如何选择正确的范式应用到设计中去?这就需要设计师的脑海中有大量的范式的图库,还要有正确选择范式的本领。很多伟大的创新作品是设计师通过范式的变形而得来的,所以说能够选择正确的范式尤为重要。

比如说上面巴塞罗那的航拍图,可以看出,明显有三个不同的肌理。下面偏左边的部分像枫叶状的,是它的老城,老城上方是方格网状态的体系,还有在图片的右上方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有块地方脱开了方格网体系,这张图片典型的就是完全不一样的三种范式,有着三种对城市不一样的理解和看法。对于老城的地块、街区和迷宫式的巷道网络,这里面密集的教堂和广场之间的关系就形成了老城所谓的结构和它的要素和配合方法,这个是一种配合方法。但是后面连片的区域里面所谓的方格网街区,形成一个连绵的区域。而到了相交的时候做的一种综合体完全颠覆了方格网体系,而是把它当成一个超级结构一个巨大航母式的城市地段在展开立体的城市设计,这个跟前面两种的范式全部都超越了。当我们在工作中做一个东西和在我们区域中做一个东西或者您是这个领域做一个东西的时候肯定选用的原形不一样的,在不同的范式之下就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构方式和不一样的要素的填充方式。

第二种做法称之为基底和镶嵌的关系,很多的城市都是做局部的镶嵌,还有一个优雅的说法叫修补。镶嵌这个词看上去工作量很小,范围也不大,但却不能忽视它。比方说,您得知道您的柱子是镶在怎么样的肌理上面,有时候相对于局部的工作,您还是理解所在街区地块甚至是更大的视野范围的环境基本特征,这样能够使设计看起来是更大整体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说,不仅仅是城市设计会干这样的事,实际上这种工作更多存在于大量的建筑设计或者是景观设计的工作当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城市设计它的知识体系和工作方法贯穿在很多领域中,并不是说从事哪方面工作就局限于那个领域。我觉得未来城市设计领域上的知识会体现在城市建设中各行各业的工作中,只能理解这个城市,抓住环境的本质要素,才能更好的设计建筑与城市景观。而对城市设计的人来说,基底和镶嵌的关系必须在城市设计的整体层面上予以澄清,就是要告诉别人如何做这种镶嵌术,如何表述镶嵌的范围基底和镶嵌元素中间的关联性,可以从哪些方面做出这种设计的引导,这个也是一方面。

第三种则是前面提到过的分层法。当城市的元素复杂的情况下,不容易看清楚各元素之间的关系的时候就需要用到分层法。分层法是为了看清被分离的子系统或者是某一个特定的结构类型,是不是完整的。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把一个交通的道路体系合在一张纸的时候不容易看出来交通的毛病,但当把它分层出来的时候,会发现它的毛病很容易看见。我们可以用它来分析城市的旧城会发现这个城市很多的盲点,如它的支路直接接到主干道上等等。用这样的方法画绿地、历史建筑都行,这些图最后会重新合起来,这样的分层术一个是分,第二个本质是让它合,把不同形态的图层合并的时候会遇到很多元素会有抵触的问题。同样一个空间被两种元素所占据,这时候层与层之间的元素选择就变得很重要。

比方说,上图是南京中心区路网的状态,很明显可以看到有一个正交的十字将中心路网变成了不规格的四个图形,破坏了原来的城市道路肌理。而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师就拿到了极为复杂的建筑红线,在这个基础上按着规定的法制法规盖出来的建筑看似有统一,但却造成混乱的格局。因为从申报到建造的过程中,建筑师并没有过多的去关注这种不规则用地产生的现象,地块与地块之间的规律等等,只有我们用心去发现跟理解这些城市要素之后,我们才能在现有的城市中,去营造一个更加合理、和谐的城市空间。这就需要设计师静下心去发掘诠释的方法,再转换其转换成设计的策略,再去运用到工作中。

上图是我们曾经做过的一个风景区,在这个景区配套的设计中,为了满足有机地方风格这个要求,我们对原来这个城市留下来的老房子进行研究,发现原来房子的没有统一方向的摆放都是有一定规律的,就是堂屋一定是不对称的对着山的坡口,然后背后会有一个坡。因为山区的山和水是扭来扭去的,而这个城市的房子都遵循山水的方向,所以在景区配置的设计上也遵循了这种规律,得到了村落状的总图。这个总图如果是在若干年之前我一定是画无穷的草图让那个草图画得很漂亮,然后就请老先生看,由他来定夺好坏。现在应该会慢慢找一些方法发现规律或者特点,有时候你会觉得一些东西的方位看起来好像很随机的,其实这些随机的方位背后有某一种结构的规则在里面,我们要判断究竟规律是什么?在哪里?这样找就会找到这些结构类似这样的元素,而并非从风格风貌的角度去看。

再举一个例子(上图),比如说南京的区域原来控规的水网在使用过程中觉得有问题,于是我们就做了这个研究。这个图上里面灰色全是水,那么要寻找一个地区新的水系形态怎么做呢?我们把现状的水系标识出来之后,发现它的水系有某一种规律性,我们再把现状按照市政水系叠加上去,得出来的是一个并没有完全利用城市原有水系统的市政水网。我们把现状的水系进一步梳理,减去不那么重要的,把相对重要的留下来,最后我们得这样的图。

至少是这样把市政水系留着,同时原来的水系最主要的脉络把它留下来,结合原来的水系和所谓的人工的环境做一些整合设计,把路网、街区加上去,形成新的水系。然后不同的水系根据它的条件,根据周边的地块开发,根据路的关系定义为不同的滨水类型,这个可以作为未来编建筑设计导则、景观设计导则,可以理解为导则的前提,而不是做一些空有表面美观的效果图,所以我觉得方法还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很多城市都会有这样的一种情景,一堆小房子躲在巨大的房子脚跟下形成盆景,而南京也不例外。在南京的那堆小房子是南京民国时期的历史建筑,那是不能随便拆的,没有人到那地方开发,因为太难了。这里面涉及到就是一个尺度的问题,如果把这个地区建一个模型,就会看到这些不同元素之间尺度的差异实在太大,让人进入到这个区域不知道怎么认知这个地区。于是我们用不同的格子去框住这些地块,就会发现对于大房子来说,你用100X100的格子来框就框不完整一个地,可是你用30X30的格子来框那些小房子可以框一大堆,这样分析是大概你知道尺度是多少,就是你能把尺度差异的整体找出来,然后根据尺度的差异去把不同的尺度区域的肌理的方位,形状大小抽象化,在大的体块和小体块找到一种新的积聚关系,就是用这种方法来化解地区的矛盾,但是这样的试做的工作可能对这个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会产生内涵的影响,这个也是工作方法的可能性。

总结

最后总结一下今天的内容,我觉得城市设计不管是专业部门还是职能管理部门都需要有一个共识,就是城市设计说到底它虽然可能是一种政策,也可能是一种舆论的风潮,可是能持续下去的是因为城市设计有自己的技术体系,而技术体系的建设在当下越热,越是要保持理性。比如说最近关于开放式街区就特别时髦,导致很多情况下领导都问这个是开放式街区吗?那个项目负责人如果觉得不是开放式街区的方案就觉得很惶恐。但是多小的街区是小街区?一个公共街区和一个居住街区应该是一样的尺度吗?其实城市设计领域的技术问题可以说是千疮百孔,就是城市设计30年在国内一种观念姿态的引荐到现在引起重视,领导还没有回过头来做专业的技术建设工作,这个跟建筑工程设计其实是类似的,是需要很扎实的工作,有自己的技术内涵,比如说我们作为专业设计师究竟面对城市既有环境的时候,如何达到所谓的认知,如何把你的认知科学的展现出来。我跟着学城市设计到现在也有20年了,可是心理的状态是什么?觉得很多事我都不懂,几乎每一个项目我们的工作室都要探讨新方法,因为发现既有的方法没有办法解决眼下的问题,所以一直要找方法,可以说国内的建筑设计师并不是很健全,谈虚的东西太多,相比而言城市设计更严重,光是一个既有环境的可视化技术就已经非常困难,现在我们找客观信息都非常难,更不要说带有主观性的诠释性的内容,更需要创造性的工作方法。

第二个是技术平台的建设,目前国内数字平台建设还处在信息收集汇拢信息的阶段,如果可以展开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使得信息收集转向信息分析,为大量的城市设计实践提供大量的资料,那么在这个基础上现实中许多工作,比如说生态敏感性判断,建筑用地的实践性判断,其实都是有可能用信息化技术做的。但是国内的研究领域几乎不大有这种非常扎实的,能够提供实际作为实践成果支撑的科学成果,仍然停留在激动人心的时刻。当然从管理程度来讲,城市设计的成果如何有一个法规去规范化,现在我们采用找替身的方法,如何到既有的城市体系里面去融合。我感到一个奇怪现象,建筑学的专家说他们最适合做城市设计的,它的标准的论据就是说纵观历史,国际形态著名的形态创造都是建筑师的作品,这个的确说得不错,可是规划专家也说他们才是城市设计的人选,这肯定是规划的事,所以城市设计平台组织是雨后春笋般的,连景观学科也说我一直都在搞城市设计。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大家说一开始就在搞,而且一直搞了几十年,为什么还这么需要城市设计。这个问题如果问得尖锐一点,就是我们现在既有的城市规划它的研究,它的编制体系里面究竟有没有嵌入设计,城市设计究竟要不要独立成为一个领域,就是我认为它的学科研究作为一种分层分类的研究和作为一种特别的行业的项目,一个专业项目的时候可以相对的独立,但是如果我们的城市设计不能够成为城市规划里面必须嵌入的系统,当我们为大地赋予景观的时候不能成为风景园林的知识体系的嵌入,不能成为建筑学、培养建筑师的知识体系的嵌入的时候那就不会有真正的城市设计,这样的观点是不是正确,大家可以批评。

谢谢大家!

观众提问

Q&A

Q: 韩老师对于深圳的城市是怎么样看待的,因为深圳的城市字面上的意义应该在全中国开放比较早的,您可以看到这座城市当年动用了各领域国内外的一些专家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其实也形成了很多您刚才谈到有时候是非常秩序化的,有时候很多格网交集,我想听一下您对于深圳城市设计这方面的想法。

A:因为我对深圳的研究太少,参与度也不是很多,所以我从一个客观的角度来讲述一下我的看法。深圳从城市设计角度来说应该还是相对有贡献的城市,对于城市关注的程度,工作起步的时间,或者是从它最后实施的法规体系和实践成果在国内非常重要,这是很多的专家学者都肯定。如果对于深圳未来可以提一点期待或者是我更愿意看到深圳未来还有什么样的发展,除了刚才共性的东西和技术体系之外,我觉得从城市设计对全国引领作用来讲,我比较期待能够看到对深圳既有城市设计客观学术梳理。现在全国都在搞城市设计,而深圳的经验是不是全国都能用,我觉得对深圳要展开这么多年来既有城市设计的一个虚拟梳理加上客观判断,在推广深圳经验的问题上需要有一个客观科学的认知,这是一个方面。第二方面,深圳本地在工作的类型上除了要关注具有大影响力的区域外,我认为深圳已经到了关注基层环境,建设环境的评估和认识的时候,深圳尽管是全国最年轻的城市之一,但我觉得这个过程中是非常值得探讨的,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平衡那些关注力非常高的项目和地段。能不能经得起在非人为设定的区域去参观深圳,人们自由徒步深圳的时候给人的印象是不是另外一种感觉。还有一个,我觉得深圳在城市设计上应该更多释放个体的创造性,不要太多的强调它的法规性,因为深圳的法规性已经做得相对完善了,对于有些城市最重要先有一套章法,但是深圳这个地方反而需要有一些多元的东西,城市设计作为一种创作,这个特性可以在深圳作为设计之都值得展现,并且有条件展现,因为这地方聚集的设计人才也是其他城市很难媲美的,谢谢!


Q:韩老师您好,就拿您讲座中提及的南京这座城市来说,在原来的城市肌理中冒出一个十字的街道,十分突兀。城市设计对于一个城市的干预很大的,但是城市设计是带有一种主观的色彩在里头,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师会做出价值判断这个设计的东西对未来的好坏,就比如说纽约曼哈顿的那个设计师,他在100年前做这个事的时候,把整个曼哈顿用一套方格网就定死了,但是当时没有尊重原来的地形地貌,最后牵出了建立曼哈顿自己的文化。作为城市设计怎么评判当下的设计是不是一定要契合这个环境,或者一定要从人文当中去寻找一些东西,或者是抛弃原来的东西用一套新的东西取代,结果反而创造出了新的局面,这个是我的问题。

A:我觉得的确这个在基层的环境里,无论做城市设计、建筑设计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我觉得我的心得是这样的,就是你要能够有足够多的知识,你能够判断出来眼下面对所谓的现状哪些是更具有经久有益的,哪些是可以忽视的。我今天说的诠释,所谓的诠释就是允许人们有差别,也许你看到重要的东西跟我看到重要的东西不一样。反过来说,当给予一样或者不一样的东西时,你可能在某一种模式上尊重了现有的东西是不是代表着未来,或者你重新植入的事物对这个城市未来的影响是结构性的还是局部的,干预环境的程度有多大,您所要求的干预的力度和你所干预的方法是不是相匹配的。在这些问题上,一是要有洞察力,洞察力的来源我觉得还是来源于对历史的理解。二是实践,当然实践需要思考,好的创意,有价值的创意的基底是靠你的知识和领悟力。我想补充另外一点,我们工作的时候一定是认真追求一个最好的判断,但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充满了事后被认为有问题的判断,因此城市发展的过程一直是将错就错的过程,所以城市设计师如何妙用前人的错误也是一种光环,可是我不想拿这个错误作为借口,你不要觉得一个东西使城市具有很大的破坏力,这个城市就没有希望,实际上因为很多案例因为错误的案例导致一个未来的可能,这样的案例也是可能的,谢谢!


Q:我想提的问题是,如果带有一点批判去考虑城市设计对未来工作的影响,刚才您也提到,建筑师、规划师都在争夺所谓的城市设计的话语权,但是城市设计出来的目的会不会反过来成为了建筑师发挥他进一步创造的限制呢?

A:谢谢,两个非常好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您说的城市设计会约束建筑师的创造力,我觉得的确可能的,因此我们要理解城市究竟应该管什么。我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值得深入的研究,我个人觉得必须要秉持一个目标的考虑,就是我们城市设计的目的不是要把一切都管住,而是管住那些对公共权益有直接影响的那些关系和元素。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城市里面有一些类型的建筑它连接的方式就应该管住,但是有一些类型的建筑你根本连这种条文不应该有,就是自由发挥的建筑应该很多的,用同一种姿态同一种建筑同一种表达方法去管是不恰当的。还有一方面,我觉得城市设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城市中许多变化的因素都不是当初我们充分预见的,所以城市设计工作最后的反馈、参与交汇的建设是至关重要的。城市设计内容要允许讨论,要充分利用解释权和公共参与的机制形成共识,为质疑打开通道,要能够应对人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我觉得这个机制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建筑师的工作不应该把城市设计的一些导则理解为就是一种束缚,应该理解为城市之间的导则是为了分享一种共识,建筑师的工作如何在共享这种共识的情况下表现出我独特的设计的价值,这对城市而言是锦上添花的。有一句话十分经典,城市设计不能保证高质量的城市,只是为了避免太过低级的城市,没有办法保证多好,不要以为我有城市设计了将来是一个美好的城市,大概是提供一个及格的范围。


Q:城市设计有没有机会在高等学校里面成立独立的专业?

A:关于城市设计是不是作为专业的设置,我认为本科阶段不要设置这个专业,在研究生阶段硕士阶段或者是最少到了本科的高年级设置本科的专门化,不管是城市设计还是建筑学科都可以在高年级设置专业方向,使学生获得有侧重的阶段,在研究生阶段我认为是可以选择的,为什么?因为城市设计需要非常综合的知识基础,如果它能够成为专业的话,它能够综合的知识的能力和对技能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它不可能成为在入门阶段,一定是一个竞技的阶段,我比较赞成高级学位阶段设置这个课程,我想当年60年代哈佛为什么在硕士阶段在设这个东西,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当然这个阶段如果要设成为一个专业的体系,我们的确还有海量的事要去慢慢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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