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进程时间:2020-11-20
项目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产业组团,科苑大道南,大坪社区与田心社区交界处,周边有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三甲级)和规划建设的塘厦人才公园、塘厦体育公园、塘厦81班中学。项目周边规划有多条市政道路,其中一条位于两宗地之间。项目包括前湾府、桂湾府两宗地,均为商住用地(用地性质R2),总建设用地面积90156㎡,总计容建筑面积约27.1万㎡其中,前湾府建设用地面积43760㎡,计容建筑面积约13.1万㎡,桂湾府地块建设用地面积46396㎡,计容建筑面积约13.9万㎡。
本项目征集范围是以前湾府、桂湾府地块范围的建筑设计为基础,包含规划方案设计、地块区域范围的所有地下室和地上整栋建筑物的建筑设计、附属建筑物的相关设计、景观概念设计、户型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湾府、桂湾府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及毗邻绿地总平面及竖向规划方案,包括建筑物布置、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方案。
2、在规划方案基础上,深化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单体建筑、道路、绿化、竖向布置、土方平衡图、建设分期等。
3、建筑设计方案成果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方案设计深度并得到我司的认可,达到东莞市方案报建的要求。
4、景观概念设计、机电初步方案(提供设备系统参数、电梯设备系统参数及上下交通人流的组织方案)、装配式建筑构件初步方案等。
5、户型设计:包括户型比较分析、户型配比及布局。
6、集成、整合专业顾问设计成果,对专业顾问进行统筹、协调。
7、配合我司及后续深化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审批及汇报工作等,含报审过程中的设计调整与沟通。
8、配合委托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技术咨询服务
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凡可能涉及室内外感观、品质效果的设计、样板、材料和设备,在报委托人审定之前,由设计人进行审核和初步确认,例如: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深化设计图、设计变更、重要的感官材料及设备、现场的材料样板及重要设备等。
2、参加施工阶段的各项设计技术交底、分项验收、整体验收,并提出意见。
3、施工阶段进行月度巡检,进行施工指导、监督、配合工作,并提交巡检报告。
4、设计人应根据工程阶段性进展需要及委托人要求,委派1-2名专业设计工程师(建筑、景观等专业,限参与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常驻本项目,由甲方统一管理,提供设计绘图、设计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并完成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其驻场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支付。
其他服务
1、协助委托人对销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组织与本项目相关的考察,邀请发包人参加,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1)本次方案征集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不设资质要求,境内外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方案设计征集。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2)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人员应为该单位的在册人员。
第一阶段-评审阶段
(1)主办单位依法组建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知名专家及主办单位代表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2)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主席主持评审工作,评审主席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讨论并由评审主席裁决。
(3)采用明标的方式进行评审。
(4)评审办法: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法(逐轮淘汰),专家充分讨论,投票选出不排序的前三家设计单位推荐给主办单位,并提出评审意见,同时选出排名第四和第五名的设计单位。第四、五名的设计单位获得方案使用费。
第二阶段-定标阶段
由主办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由第一阶段产生的前三家设计单位主创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方案并回答评委的疑问,每家设计单位汇报时长20分钟,答疑10分钟,汇报顺序按照方案征集成果文件递交时间的先后顺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阶段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各家设计单位的汇报、答辩情况,采用直接票决法,评选出第一、二、三名的设计单位。第一名的设计单位为方案设计实施单位,将被授予方案设计合同,第二、三名的设计单位获得方案使用费。
征集日程(暂定)
时间 |
事项 |
2020 年11 月20 日 |
发布方案征集公告并开始接受质疑 |
2020 年11 月24 日17:00前 |
质疑截止,设计单位提交疑问的方式:设计单位提交质疑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doc格式)至电子邮箱Laipw@qhfct.com(质疑文件以本邮箱收件为准,非本邮箱收件一律视为无效质疑,不予答复) |
2020 年11 月27 日17:00前(暂定) |
主办方正式答疑发布 |
2020 年12 月6 日17:00前(暂定)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
2020 年12 月10 日(暂定) |
方案征集专家评审会 |
2020 年12 月14 日前(暂定) |
确定方案设计实施单位 |
2020 年12 月15 日(暂定) |
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
设计单位提交的征集方案文件符合征集要求的,主办方将在专家综合评选出的三家优胜单位中选择一家将作为本项目的设计实施单位,承担后续方案设计工作。
若本授予本项目方案设计合同,设计单位将分别与东莞市前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桂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方案设计合同,并承担后续方案设计工作。
未被授予本项目方案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将分别与东莞市前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桂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设计方案使用协议,并获得方案使用费。
第二、三、四、五名设计单位获得方案使用费(均含税),具体费用为:
第二名人民币20万元;
第三名人民币15万元;
第四名人民币10万元;
第五名人民币5万元。
主办方: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赖工 15070081502